濮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十一五”期间50万亩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6-02-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十一五”期间50万亩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意见的通知

濮政〔200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林业局制订的《关于“十一五”期间50万亩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十一五”期间50万亩

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意见

(市林业局二○○六年二月)

濮阳林纸一体化项目是市委、市政府实施“以工兴市”战略而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为确保杨木原材料持续有效供给,促进我市林纸、林板等木材加工业快速健康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政府得绿”的三赢目标,根据《河南省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十一五”期间建设50万亩杨树速生丰产林基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市林纸、林板等加工业的迅速发展,杨树木材需求量迅猛增长,杨树木材价格逐年攀升,杨树速生丰产林基地的综合效益越来越高。因此,加快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走林纸、林板一体化道路,不仅可以缓解我市木材供需矛盾、壮大林产工业实力,而且可以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还能大幅度增加林地面积、极大改善生态环境,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龙头,以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为动力,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筹规划、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的原则,大力发展以杨树造纸林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通过五年努力,完成政府主导的50万亩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使全市速生丰产林基地面积达到200万亩,以资源促产业,以产业带资源,把林纸、林板等木材加工业建成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逐步把我市建设成为林业资源大市和产业强市,实现政府得绿、农民增收、企业受益的目标,有力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

(二)基本原则

1.基地建设实行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措建设资金,建立国家、地方、企业、个人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2.基地建设按工程项目管理,坚持统一规划,稳步推进,先规划设计,后造林施工。严格考核工程质量和效益。

3.基地建设要选择立地条件适宜、土地资源丰富、权属清楚无争议的地方,坚持集中连片,规模经营,最大限度地提高林地的生产力。

4.依靠科技进步,加强良种壮苗培育和新品种、新技术开发应用,提高营造林科技含量,实现速生丰产林的优质高效丰产。

5.基地木材应优先支持我市林纸、林板等木材加工业发展。

三、建设任务

自2006年开始,每年造林10万亩,到2010年全市完成50万亩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任务,其中,濮阳县12万亩、清丰县11.5万亩、南乐县9万亩、范县8万亩、台前县8万亩、高新区1.5万亩。

四、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市场运作,合理回收

市政府决定,由市投资对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进行苗木补助,每亩补助苗木费50元。从2006年开始,市里每年投入苗木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市财政基建经费300万元,市支农资金200万元),连续投资5年,累计投资2500万元。受益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投资总额的20%匹配资金,作为组织栽植、管理、防病治虫、森林防火等费用。每年造林季节前,市林业部门将80%苗木补助资金拨付到县(区),造林任务完成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资金。为加强对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的管理,市、县(区)分别成立营林公司,公司工作人员由市、县(区)林业部门从本单位内抽调,不增加人员,不增加编制。市、县(区)营林公司分别设立专用账户。市营林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负责回收速生丰产林基地种苗投资补助资金和基地木材收购,负责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基金管理。县(区)营林公司作为市营林公司的对口单位,负责本县(区)的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管理。为确保所投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和按时足额回收,县(区)营林公司将与农户签订基地建设、资金回收和木材收购合同,待树木成材采伐时回收,由市、县(区)营林公司在农户申请采伐证交纳育林金时,按所签合同回收苗木补助款。对完成植树任务,成活率、保存率在90%以上,年每亩蓄积生长量达到1.5立方米以上,并将所伐木材卖到龙丰公司的农户,凭龙丰公司的收购付款凭证,经市营林公司审核批准,把应回收的每亩50元苗木补助款按折算亩数奖励给该农户用于再造林。市、县(区)营林公司依法建立健全基地建设、资金回收、木材收购台账。

五、制定措施,加强建设,确保效果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县(区)、乡(镇)政府一把手是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县(区)林业局长是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一线指挥,抓好督导协调,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将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与奖惩。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建立重大毁林案件、违规使用资金案件和森林火灾事故、森林病虫害事故、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市政府出台的《濮阳市造林绿化责任追究制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二)制定优惠政策,搞好宣传发动,充分调动群众的植树积极性。一是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在执行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出台资金扶持、项目倾斜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调动各类社会主体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发改委、农业、水利、电力、交通等有关部门的项目资金都要向该项目区倾斜,为林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鼓励单位、集体及造林大户积极参与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提倡各木材加工企业大力营造自有林。三是要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充分尊重经营者的自主权,做到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不限,使各种经营者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四是及时发放林权证书,保护速生丰产林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在稳定林地所有权的基础上,将林地使用权长期承包给经营者,使产权关系明晰化、具体化,调动各种经济成分参与造林的积极性。

(三)严格质量,加强基地建设。市林业部门要按照国家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管理要求,完善速生丰产林建设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制订相应的工程管理和检查验收办法,严格按项目管理、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各县(区)要在每年11月底前做好下年度速生丰产林基地作业设计,报市林业部门审批后,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进行施工。市林业部门于每年6月下旬对当年速生丰产林基地进行检查验收。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技术要求,把好各个环节。一是要认真搞好作业设计,精心选择造林地块,不得与其他工程重复;造林地块要相对集中连片,连片面积不少于100亩。二是要营造混交林,注意建立隔离带,每个品种连片面积不得超过300亩。三是要选择良种壮苗。速生丰产林基地主要用材树种为杨树,采用较大规格苗木,且无病虫害,严格“一签两证”(种苗标签、种苗生产许可证、种苗经营许可证)制度,选择生长迅速、抗病虫害、材质良好的树种,如中林46、107杨、108杨、2000系列、三倍体毛白杨等。隔离带树种主要为泡桐、楸树、柳树、苦楝等乡土树种。四是合理确定造林密度。以营造片林和宽窄行造林为主,提倡间种农作物、牧草或林下养殖,提高林地综合效益。五是严格把关,确保栽植质量,强化管理,确保育林效果。栽植时树穴要达到50cm见方,栽深在50cm以上。栽后及时浇一至两遍透水并涂白抹红,中耕除草,成活率不得低于90%。

(四)加大科技支撑,提高林业综合效益。一是坚持科技兴林。要大力推广适用、成熟的科技成果,使科技成果直接转化为生产力,选用好的品种,采用科学的栽植方法,组织专业队伍统一栽植,切实提高林业科技含量,提高林木蓄积生长量。坚持选用良种壮苗,工程造林苗木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为林木的优质丰产打好物质基础。组织各级科研部门对工程建设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行攻关,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建立健全科技支撑体系,做好技术指导及科技服务工作。二是积极探索和推行林农牧复合经营,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大力示范推广上林下草、上林下菌、上林下禽等林下复合种植后续产业发展模式,提高林地生产量和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三是搞好培训。对各级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林农,进行不同层次的培训,提高工程建设者的整体素质。

(五)强化保护,合理规划,抓好经营。一是抓好病虫害防治和防火工作。组建好森防队伍,积极搞好林木、林地的监测与评价工作,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监督体系建设。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和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防止森林火灾和大面积病虫害发生,严防危险性病虫害的入侵和蔓延。二是加强管护。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标语、宣传车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爱林护树。乡(镇)、村组要建立护林专业队,合理解决护林员报酬问题。林业、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毁树偷树的不法分子。三是坚持统一采伐。速生丰产林的采伐,要坚持集中连片采伐的原则,合理规划,统一采伐,林业主管部门要在采伐限额内予以优先保证,采伐的木材经批准可用作其他材板企业的原料。速生丰产林的采伐审批权要统一集中,县林业主管部门接到采伐申请,经现场查验、签署意见后,一律报市林业局审批,同时返还种苗款和交纳应交省、市部分的育林基金款。

(六)认真开展“森林杯”竞赛活动,强化督导,严格奖惩。为确保速生丰产林建设进度和造林质量,市委、市政府将成立督导组进行督导,造林结束后,对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要对基地建设成绩突出的县(区)、乡(镇)进行表彰。为确保完成今后五年的速生丰产林建设任务,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森林杯”竞赛活动,奖励在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每年表彰2—3个先进县(区)和10—15个先进乡(镇)。先进个人为获杯县(区)的林业局(中心)和获杯乡(镇)的有关领导同志。奖杯、证书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对获杯的县(区)、乡(镇)奖给以奖代补资金。对获杯县(区)的林业局(中心)、乡(镇)有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由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地块重复、任务交叉、造林质量不合格的县(区),按照所差地块面积,予以两倍罚款。该罚款由县(区)政府支付,待补植完善合格后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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