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黄冈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方案》、《黄冈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黄冈市中心城区重点水域“河湖库长”制实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黄冈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方案》、《黄冈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黄冈市中心城区重点水域“河湖库长”制实
|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黄冈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方案》、《黄冈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黄冈市中心城区重点水域“河湖库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4〕49号
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14年度黄冈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方案》、《黄冈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黄冈市中心城区重点水域“河湖库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5月9日
2014年度黄冈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构建和谐人水关系,根据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黄冈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的决议》、市政府第36次、第43次常务会议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市中心城区水域环境为宗旨,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多措并举、标本兼治,规范治理、有效保护”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进水域保护工作上水平,实现市中心城区河湖安澜、水域洁净、饮水安全、人水和谐。
二、工作目标
依据《黄冈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规划》和《黄冈市中心城区水域蓝线控制规划》,加快城市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大遗爱湖截污清淤力度,城市污水处理率提升至80%;推进东湖渔场改革改制,严格控制水产养殖污染;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实施重点水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执法监管,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实现水域管理常态化和规范化;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市中心城区水域全面综合治理与保护,努力实现重点水域水质及管理状况的明显好转。
三、工作任务
根据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的决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以及各部门各单位的法定工作职责、对照《黄冈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规划》、《黄冈市中心城区水域蓝线控制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两次专题询问关注的重点问题,制定2014年度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目标任务表,以此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见附件)。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陈安丽任组长,副市长崔永辉、黄祥国、王浩鸣、张社教任副组长,市政府法制办、市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委、农业局、林业局、城乡规划局、水产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编办、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投公司、园林绿化管理局、城东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黄州区政府、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黄金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对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和考核。
(二)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市水利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办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各项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涉及中心城区水域保护水利项目的申报和建管。市发改委负责水域保护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保障水域保护相关工作经费。市环保局负责市区水环境的治理、水环境质量监测、水污染的防治、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镇和农村环境整治等。市住建委负责市区截污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市区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管护、城市备用水源建设等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面源污染减控、违禁投肥投药养殖的执法与监管工作。市林业局负责城区湖泊湿地保护和项目建设工作。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城市蓝线控制规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等。市水产局负责减控遗爱湖水域水产养殖污染、牵头东湖渔场改制工作。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水域岸线保护范围的规划监管执法、固体垃圾的回收处理与填埋场管理等工作。市编办负责中心城区水域保护相关机构、职能和编制的设置。市城投公司负责落实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建设资金。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负责遗爱湖清淤和日常建设管理、配合东湖渔场改制工作。市水文局负责对中心城区地表水、地下水水质进行全面监测等。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负责对各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责、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黄州区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东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水域保护各项工作等。
(三)实行目标考核奖惩。市政府与各部门和单位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全年分四个季度,对各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责、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制定出台考核办法,由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年底由市政府依据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对各成员单位参与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实行奖惩。
黄冈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黄冈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提高水域保护、管理、治理工作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照《黄冈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规划》和《2014年度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贯彻落实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黄冈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的决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部署,按照“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突出重点、全面考核”的原则,对参与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责、完成年度责任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推动建立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责任体系、落实管理职责、强化监督执法,以全面提高我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水平,确保市中心城区水域水面不受侵占、水质逐步好转。
二、考核对象
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城东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三、考核内容
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年度考核按以下三个方面重点内容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组织领导与机构建设(10分)
组织领导与机构健全。包括领导重视、分工明确;组织科学、方案具体;定期研究、社会宣传;机构健全、制度完备等。
(二)单位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60分)
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年度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目标任务情况逐项进行考核,依据具体任务完成比例、实际效果计算得分。
(三)各部门和单位水域保护工作社会满意度测评(30分)
由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后集中测评打分。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时间:每年年终组织检查、考核一次。
(二)考核方法:由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评分表,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联合进行考核。各部门和单位的考核成绩汇总加权计算。
(三)考核方式:
1.以现场监测为主。由市水文局对市中心城区内的全部水域每个季度进行一次现场水质取样监测,作为考核依据。
2.全面检查水域保护、管理、执法、治理、巡查台帐。查看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工作日志、执法案卷,接警出警情况等。
3.按照考核标准打分。
(四)考核通报: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对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一次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年终考核结果作为市政府进行奖惩的依据。
五、考核奖励
(一)对象: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个人。
(二)标准:
1.水域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对综合考评前三名的部门、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综合排名第一名的奖励5万元、第二名奖励3万元、第三名奖励2万元。
2.水域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对参与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成绩显著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黄冈市中心城区重点水域“河湖库长制”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的决议》和2013年市政府第36次、43次常务会议精神,强化市中心城区重点水域保护和治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推行市中心城区重点水域“河、湖、库长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
市中心城区重点水域,包括遗爱湖、长江(黄州段)、白潭湖、长河、巴河(黄州段)、青砖湖、黄婆汊、余家潭、幸福水库、蔡家潭等。
二、明确挂点领导和工作专班
对以上重点水域,实施政府领导同志挂点负责制,即由市政府、黄州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别担任以上重点水域的“河长”、“湖长”、“库长”,带领市、区相关部门,强力推进重点水域保护、治理工作。
(一)市政府市长陈安丽担任遗爱湖“湖长”。工作专班: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园林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水产局、市城投公司。
(二)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崔永辉担任长江(黄州段)“河长”。工作专班: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黄州区政府。
(三)市委常委、副市长黄祥国担任白潭湖“湖长”。工作专班:市城东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城乡规划局、市农业局、市水产局、市水文局、黄州区政府。
(四)市政府副市长王浩鸣担任长河“河长”。工作专班: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黄州区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城东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五)市政府副市长张社教担任巴河(黄州段)“河长”。工作专班:市水利局、市环保局、黄州区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黄州区政府区长骆志勇担任青砖湖“湖长”。工作专班:黄州区赤壁办、区畜牧局、区农业局、区水产局、区林业局、区财政局。
(七)黄州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丁建怀担任黄婆汊“湖长”。工作专班:禹王办、区畜牧局、区农业局、区水产局、区林业局、区财政局。
(八)黄州区委常委、副区长孙迎松担任余家潭“湖长”。工作专班:路口镇政府、区畜牧局、区农业局、区水产局、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九)黄州区政府副区长高亚平担任幸福水库“库长”。工作专班:陶店乡政府、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区水产局、区林业局、区财政局。
(十)黄州区政府副区长洪林担任蔡家潭“湖长”。工作专班:路口镇政府、区畜牧局、区农业局、区水产局、区林业局、区财政局。
三、主要责任
以上重点水域要在各河湖库长的带领下,综合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无侵占水域和侵害水质行为。同时,按照《黄冈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规划》所确定目标,在规定的年限内实现各水域水质按功能区控制目标达标,水生态形成良性循环;蓝线范围内严管到位,并建立水域保护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开展调研。各河湖库长要立即带领相关部门对责任水域进行深入调研,查明责任水域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对策措施。
(二)制订方案。各河湖库长要根据调研情况,结合《黄冈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规划》要求,对责任水域制订详细的综合整治方案,实行“一域一策”。方案要按三年或一年倒排工期,明确整治任务和完成时限,制订具体的工作及保障措施。
(三)加强整治。各河湖库长要带领相关部门按照责任水域综合整治方案,多渠道争取和筹集项目资金,扎实采取治污、截污、清淤、控制养殖、建设污水处理厂、实施水域连通、实行水生态修复、强化水域监管等措施,加强水域综合整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附:2014年黄冈市中心城区水域保护工作目标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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