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版权局、市财政局制定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版权局、市财政局制定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12-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咸政办发[2004]107号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版权局、市财政局制定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温泉开发区管委会:
市版权局、市财政局制定的《咸宁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二月八日
咸宁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市版权局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发〔2004〕4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版权局、省信息产业厅、省财政厅制定的湖北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4]140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侵权,改善投资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树立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我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任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级人民政府部门率先垂范,使用正版软件。凡未经合法授权使用的操作系统、办公系统和杀毒软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更换。
工作目标:2005年12月3l日前完成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三、部门职责
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及其部门所需正版软件的审核,编制政府及其部门正版软件的采购方案并完成采购和配给工作。市版权局负责提供正版软件产品目录,搞好业务培训,为政府及其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提供服务,并负责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日常检查与监督。
四、组织保障
成立咸宁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版权局。市直各部门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为本单位联络员,2005年2月20日前将名单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市、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本地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负责督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使用正版软件情况检查,负责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信息沟通和情况汇报。
五、工作步骤及进度要求
(一)2004年l2月中旬,由市政府召开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二)2004年12月30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召开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本县(市、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三)2005年2月30日前,市版权局编制完成《咸宁软件正版化产品目录》。
(四)2005年3月15日前,市、县(市、区)及部门根据本单位需要制定购置软件方案。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的购置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财政局。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的购置方案报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市、区)财政局。
(五)2005年3月30日前,市、县(市、区)政府及财政部门完成对上报软件购置方案的审核,并将购置软件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六)2005年4月底前,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制定完成本级政府及部门所需软件政府采购方案,并上报领导小组。
(七)2005年7月底前,由财政部门牵头,全部完成软件政府采购、配给工作,采购资金由使用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八)2005年8月底前,由市版权局完成正版软件使用与维护技术培训工作。
(九)2005年9月底前,市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市政府及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十)2005年10月底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迎接省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的所有准备工作。
六、经费安排
1、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更换、采购正版软件费用由各部门列入本部门预算。
2、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所需经费建议列入部门预算。
3、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所需经费,可参照市方案执行。
附件
咸宁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林永生副市长
副组长:曹树良市政府副秘书长
边一山市财政局局长
李城外市版权局局长
成员:陈大泉市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
邢廷风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版权局,由陈大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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