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10-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

新政办[2006]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2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6〕7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防雷减灾工作,预防和减少雷击事件发生,现结合我市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雷减灾工作

雷电灾害是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我市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雷电灾害频繁发生。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市已出现多起雷击事件,造成2人死亡,经济损失严重。防雷减灾工作已经引起了国务院、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因此,减少雷电灾害的发生对于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雷电灾害多发的严峻形势,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把防雷减灾工作作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雷减灾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组织编制雷电灾害防御规划,建立雷电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防雷减灾能力。要建立健全防雷减灾工作责任制,要把防雷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做到任务逐级分解、责任层层落实。要健全雷击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因防护措施不到位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得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雷电天气监测预警工作,落实应急措施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雷电监测预警业务体系,加强以闪电定位仪、大气电场仪为主的雷电监测网络建设。各级气象部门要积极开展雷电天气、雷击落区和危害等级、大气电场等雷电监测分析和预报警报业务,加强雷电监测、短时和临近预警预报以及雷击森林火灾预报。加强雷电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高雷电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和综合防护能力。要充分利用电视、电话、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息等手段,及时发布雷电灾害预警信息,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及时、高效服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要切实加强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雷电灾害发生后,有关地区和单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

三、强化防雷减灾管理,完善防雷安全措施

防雷减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工作任务很重,各级政府要统一协调配合。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充分发挥对防雷安全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防雷技术规范的规定,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防雷装置的年检工作和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工作。

安全生产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要依法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许可范围,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防雷安全责任制。对未取得气象部门发放的《防雷防静电检测合格证》的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加油站、油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规划、建设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受理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防雷工程设计文件交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切实把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纳入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从源头上遏制雷击事件发生。对防雷工程设计未经当地防雷中心核准的建设项目,不予发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后,防雷工程未经当地防雷中心检测验收的,对其不予验收和备案。

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场所、计算机信息、广播电视、金融系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宾馆、车站、大型商场等人口聚集场所以及其他易遭雷击的建筑物和设施必须按照防雷设计规范选用和安装防雷装置,特别是架空输电线等电力设施、微波站、卫星地面站等通信设施要严格落实防雷安全措施,确保电力供应和通信畅通。同时,要高度重视农村雷击灾害多发区域避雷设施建设。要积极开展林区雷击火灾防范技术与方法研究,全面落实雷击森林火灾防范措施,努力减少损失。

要认真执行防雷设备设施和场所定期检测制度。防雷重点单位要主动申报防雷装置的定期安全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防雷设施,必须迅速整改。每年各县(市)、区要依法组织一次防雷安全检查活动,凡是与防雷安全工作有关系的行政管理机关,单位都应积极配合,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于拒不接受检查、检测和对新建防雷装置进行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的,或者存在安全隐患又拒不整改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防雷安全检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留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到底。

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气象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上报工作,严禁隐瞒不报。

四、广泛开展防雷减灾法律法规及防御知识的宣传工作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通知》精神,全面提高全社会的防雷减灾意识,增强雷电灾害的防御能力。要结合《通知》的宣传,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河南省气象条例》、《河南省防雷减灾实施办法》等防雷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针对当前雷电灾害危害程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情况,结合典型案例,通过各种形式,在基层社区、乡村、学校等广泛开展防雷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增强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对农村的科普宣传工作,讲清雷击事件的发生原理,消除部分群众迷信和恐惧心理,有效减少雷击灾害的影响和损失。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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