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文号:宝政办发〔2005〕1号
颁布日期:2005-01-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宝政办发〔200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04年12月7日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一月五日

宝鸡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树立我市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良好形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67号)和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上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正确认识保护知识产权与优化投资环境、创建“两个最佳”、促进科技进步和推动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努力提升我市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开创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任务是: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建立和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全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建“两个最佳”,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法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二是以盗版音像制品,盗版软件、教材教辅,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侵权假冒为重点,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治理行动。三是货物进出口、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印刷复制等为重点环节,坚决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蔓延和流通。四是以知识产权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侵权案件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形成强大的知识产权保护声势。

三、组织领导与分工

为了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整规领导小组)内设宝鸡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督办重大案件。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徐强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勇市政府副秘书长

袁军晓市经贸委主任

成员:李炳让市经贸委副主任

张安新市公安局副局长

郝秀菊市科技局副局长

杨茂生市文化局副局长

刘一良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矿兴市技术质量监督局局长

赵福礼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世平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赵周荣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恒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容德谋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朱宏森宝鸡海关副关长

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下设五个专项整治办公室。具体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市整规办)负责全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察工作,及时掌握全市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整理有关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报告重大事项,督办大案要案,组织工作检查和督察。

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负责走私、盗版音像制品侵犯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工作。依法规范音像制品的生产和交易活动,会同相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存在侵权隐患的音像制品市场;加强对音像批发、零售门店的检查力度,坚决取缔生产、销售走私、盗版音像制品的窝点和游商小贩,严厉打击不法侵权行为。

打击盗版软件、教材教辅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负责盗版软件、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专项整治工作。依法规范软件、教材教辅、读物的生产、使用和交易活动,会同相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存在侵权隐患的软件、图书交易市场;坚决取缔分布在车站、旅游景点、校园周边、人行通道、居民小区、娱乐场所和商厦附近销售盗版软件、图书的不法摊点和游商小贩;严厉查处图书批发市场、各类书店、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企业和校办印刷单位存在侵权行为,查处重点侵权盗版案件,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药监管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侵权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药品市场、零售商店的检查力度,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坚决摧毁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窝点和销售网络;查处药品领域的各种侵权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

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侵犯、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工作。依法认定和保护商标专用权,有效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对商标印制企业、商标使用单位进行摸底登记,全面清查市场主体;对商标侵权和假冒活动进行摸底排查,严厉查处商标及其它商业标识侵权案件,重点查处影响较大的涉外商标案件,以及印制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案件;加强对批发市场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侵权产品进入市场交易,对侵权产品泛滥的市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屡禁不止、整改无效的市场要依法予以取缔。

保护专利权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专利权人合法权益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专利法制宣传,提高专利申请质量,不断增强我市专利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能力;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严厉打击专利诈骗行为,查处各种形式的专利侵权行为,特别是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权的案件。

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制订宣传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重点宣传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意义,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知识,宣传专项行动的成果和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立案侦察工作,坚决依法查办;配合相关部门的执法行动,特别是对那些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活动予以坚决打击;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侦查监控力度,发现线索,及时出击,准确打击。

建议各级法院、检察院对在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中查获的各类侵权案件,特别是情节恶劣、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抓紧依法起诉、审理,快审快判。

质监、海关、烟草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联合行动,查处侵权违法案件。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根据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按照“统筹安排,互相配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全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工作步骤作以下安排:

全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从2004年10月至2005年8月,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4年10月),宣传动员阶段。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订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化局、工商局、药品监管局、科技局等部门制订出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并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传达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整规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宣传活动,为专项行动的全面开展做好各项准备。

2004年10月30日,按照省整规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一次全市范围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集中宣传日活动。普及保护知识产权知识,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2004年11月至2005年2月),专项整治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由五个专项整治办公室具体组织,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开展联合检查执法行动,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1、2004年11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联合行动。五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检查重点市场,排查重点案件。

2、2004年11月至2004年12月,根据省上编制的正版软件推荐目录,组织正版软件使用业务培训,督促各机关换装正版软件。

3、2004年12月下旬至2005年1月双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二次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各种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坚决打击各种侵权违法行为,健全规范市场管理制度。

第三阶段(2005年2月至2005年6月),建章立制、规范提高阶段。各县(区)、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前期工作小结,查漏补缺,特别是要探索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和保护办法;深入查处、督办重大案件;以“3.15”、“4.26”等主题活动为载体,由各专项整治办公室牵头负责,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

1、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以打击各种侵权行为为目标的保护行动。

2、围绕“4.26”知识产权保护日前后一段时间内,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举办保护知识产权专题讲座。

3、对全市范围的各类侵权物品组织开展公开销毁行动。

4、积极参加省举办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成果展示。

第四阶段(2005年7月至8月),总结验收阶段。各县(区)、各部门对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市整规办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对全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迎接省保护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对我市的检查和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这次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县(区)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工作责任。要做到有机构、有方案、有措施、有督察。要充实和保障执法力量,改善执法条件。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以致假冒伪劣商品泛滥、侵权盗版等行为长期得不到扭转的地区,要依纪、依法追究领导人责任。

2、深入基层,加强检查。市整规办要根据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工作检查,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情况加强督察,并将检查情况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汇报。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消极应付的县(区)和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各县(区)、各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本地区和本行业的督察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3、整合执法资源,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联合执法。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密切配合,杜绝各自为政,推诿扯皮。市区结合“双创”工作,除积极组织文化、公安、工商、质检、知识产权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外,还要积极利用城市执法局等相关执法力量,对分布在车站、大型商业网点、货物集散地、文化娱乐场所、校园周边、居民小区和人行通道等地的不法摊点和游商小贩,销售侵权产品的不法行为,进行联合执法,坚决取缔,彻底净化市场环境。要加强地区之间的案件信息沟通、异地移送、调查取证,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干扰整治工作。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杜绝以罚代刑。对涉嫌构成犯罪而未移送司法机关的,应及时检查纠正。

4、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把保护知识产权列入宣传工作的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宣传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成果及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普及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继续办好一年一度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普及基本知识,宣传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创造的经验及先进典型,曝光查处的大案要案。

5、加强信息交流和报送。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报送有关信息,以便市整规办向省整规办报送,形成上下通畅的信息网络。

延伸阅读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

定西市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规定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