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池市推进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自主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池市推进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自主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河政办发[2008]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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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6-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河政办发[2008]114号
关于印发河池市推进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自主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河池市有色金属集团: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池市推进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自主创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河池市推进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自主创新
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全面深入实施自治区科技厅与河池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共同推进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自主创新框架协议书》所达成的协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以科技为动力,围绕自治区科技厅与河池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共同推进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自主创新框架协议书》所达成的协议,坚持自主创新,以河池市有色金属资源为依托,建设特色优势有色金属及新材料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基地,以资源换产业,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河池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即2008年1月至2011年1月),进一步加大推进河池市特色优势有色金属及新材料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基地的建设力度。通过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采取政产学研联合的形式在各大中型骨干企业中组建若干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搭建区域性的有色金属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一批采矿、选矿、冶炼、加工关键共性技术及产品,实施一批研发成果产业化,推动河池市有色金属产业和新材料产业的发展,使厅市会商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发挥实质性的效果。
三、主要任务
重点围绕铟、锌、锡、锑、铅、铜等矿产资源和产业优势,开展河池市有色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开展特色优势金属新材料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和新产品的研发、高纯度有色金属生产技术研发,复合伴生有色金属有价元素回收新技术的研发、清洁选矿新技术的研发、重大异常区域探矿技术研发、有色金属三废治理和节能新技术的研发,实施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延长产业链,发展和壮大特色优势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到2010年,组建4个以上行业性的铟、锌、锡、锑、铅、铜等优势金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一批与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关键共性重大技术;培育5个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带动形成年新增产值10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研发5-8个基于铟、锌、锑、铜、锡、铅、钛等有市场竞争力的新材料产品。研发3-5个基于采矿、选矿、冶炼的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和源于有色金属工业废物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价元素回收技术。研发2-3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色金属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新技术。
四、推动措施
(一)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自主创新发展动力。
1.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加大自主创新能力支撑体系建设。要加大自主创新资金的投入,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创新企业人才引进方式,通过高薪聘请、技术入股等多渠道引进技术人才,让技术创新人才共享创新收益,激励创新热情;加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支撑平台投入力度;制定并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制定企业自主创新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自主技术创新的方向。
2.企业主动加强与发达地区的技术交流和合作。通过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合作研究等方式,有选择地引进关键技术,并结合实际,加以消化和吸收,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3.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引进。重点引进填补产业链空白的企业、提升资源利用率和附加值的企业。积极搭建招商引资、引智、引技平台,推动技术引进和项目引进。
4.加强中小科技型企业培育。发挥龙头企业带头作用,培育一批创新活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营造民营科技型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平等竞争的发展环境。
5.加强企业制度创新。促进资产、技术和产业重组,形成若干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培育龙头企业。
(二)强化政府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1.各级各部门把建设特色优势有色金属及新材料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基地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在年度科技计划中重点组织实施有色金属重大专项,全市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
2.做好规划和布局。根据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发展特点,确定重点发展领域;引导高新企业、高新技术、高新产品向工业园区聚集。
3.完善创新创业人才的激励机制。依托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培养科技人才;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平台建设,培养企业创新团队,抓好技能型人才培养。建立区域人才培训体系,通过高校、院所培养现代企业家和高层次职业经理人才。
4.搭建产学研互动平台。推动建立有色金属人才小高地,积极为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搭建产学研互动平台,整合各方面科技创新资源,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
5.整合资源,共同推动厅市会商纵深发展。
河池市科学技术局是主管科学技术的政府职能部门,代行“厅市会商”中市人民政府工作职责。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厅市会商中的有关事宜。
市发改委把科技研发成果策划为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同时向国家和自治区发改委争取纳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市经济委员会组织企业运用科研成果进行企业技术改造,并安排技术改造经费给予支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承接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开发应用。市财税部门运用有关财税手段和相关激励措施,支持和促进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市建规委做好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规划和布局。市国土资源局积极整合国土资源,对通过技术创新达到高效利用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的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的扩建和高新企业的进入提供土地征用优惠及服务。市招商局积极搭建招商引资平台,抓好有色金属高新技术企业的引进,重点引进填补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链空白的企业、提升资源利用率和附加值的企业。市环境保护局依据相关法规对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给予积极扶持,组织好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环境保护技术创新示范工程的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自治区科技厅与河池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共同推进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自主创新框架协议书》,结合当地有色金属深加工发展情况编制相关的有色金属深加工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并加以组织实施。
五、工作机制
(一)成立河池市推进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自主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学技术局,由科学技术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厅市会商的日常工作。
(二)原则上每年与自治区科技厅会商一次,总结、布置相关工作,协调重大合作事项。每次会商的议题由河池市科学技术局根据有色金属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课题提出,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与自治区科技厅会商,有关材料与相关工作由市科学技术局负责。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自主创新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加大投入,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共同把全市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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