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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聘请技术专家担任陪审员审理专利案件的复函
|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 文号: |
|---|---|
| 颁布日期:1991-06-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聘请技术专家担任陪审员审理专利案件的复函
1991年6月6日,最高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1990〕第208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的意见。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时,可以根据该案件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聘请有关技术专家担任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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