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粮食调控与统计工作会议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粮食调控与统计工作会议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2-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粮食调控与统计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粮食调控和统计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我局定于2015年3月中旬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全国粮食调控与统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2014年粮食调控和统计工作,研究分析2015年粮食供求和购销形势,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
(二)会审汇编2014年度全国粮油统计年报。
(三)公布2014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考核结果。
(四)交流各地粮食调控和统计工作情况。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分管局长、调控处处长和统计人员各1名;中央粮食企业统计工作负责人1名。
三、会议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时间:2015年3月17日报到,18日-19日上午开会,会期1天半。
地点:云南连云宾馆(昆明市圆通街58号,电话:0871-65156661转3198)。
联系人:云南省粮食局闫盛昌王懿
电话:0871-6361149863611399
传真:0871-6361082563611399
国家粮食局周波
电话:010-63906249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粮食局按照会议内容第一项的要求,准备书面材料。
(二)请各省(区、市)粮食局对上报我局的2014年度粮油统计年报中的各项统计指标和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以提高统计汇编资料的质量,保证全国粮油流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请典型发言的省(区、市)粮食局将发言材料电子版于3月5日前通过粮食调控信息系统传至调控司。
(四)请将与会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单位、职务、民族、手机)及到达航班、车次于3月10日前传真至云南省粮食局,会务组将安排接站。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201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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