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届烟草行业卷烟产品鉴别检验技能竞赛的补充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届烟草行业卷烟产品鉴别检验技能竞赛的补充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08-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届烟草行业卷烟产品鉴别检验技能竞赛的补充通知
各省级局(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举办第二届烟草行业卷烟产品鉴别检验技能竞赛的通知》(中烟办〔2010〕48号)要求,烟草行业卷烟产品鉴别检验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将于8月下旬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各单位选拔的参赛选手及各省级局(公司)1名领队;
2.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见中烟办〔2010〕48号文件);
3.竞赛专家组和裁判组成员(具体名单和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4.特邀代表、记者。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0年8月24日。
报到地点:郑州市丰乐园大酒店(地址:郑州市南阳路北段与宋砦南街交叉口向东50米;联系人:康江峰,电话:13949089562)。
三、联系人
国家烟草质检中心禹舰,电话:0371—67672611、13653800003;辛宝君,电话:0371—67672612、13607699188。
四、竞赛时间安排
8月24日:报到;
8月25日:开幕式、考务培训、选手抽签、理论考试;
8月26日:技能操作考试;
8月27日:阅卷、闭幕式及颁奖仪式。
五、有关要求
1.请各省级局(公司)认真做好赛前培训及报到工作,确保竞赛顺利进行。未按时报到者,不能参加竞赛。
2.各省选拔的参赛选手人数必须严格按照中烟办〔2010〕48号文件的分配名额参赛,不得多派。参赛选手着装要整洁一致并携带身份证原件。
3.参赛人员参赛期间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为方便竞赛会务组织工作,请各参赛人员将到达时间于8月22日前告知郑州市丰乐园大酒店联系人或国家烟草质检中心联系人。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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