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呼和浩特代办处的公告

颁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212号
颁布日期:2015-05-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呼和浩特代办处的公告(第212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二一二号

为了方便广大专利申请人、代理人及社会公众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批准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呼和浩特代办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呼和浩特代办处自2015年5月20日起开始受理专利申请及办理其他有关专利事务。现将该代办处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收费开户银行、户名、账号公告如下:

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呼和浩特代办处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41号内蒙古科技大厦A座902室

邮政编码:010010

电话:0471—5203375(受理)5200441(收费)

传真:0471—520044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呼和浩特代办处

账号:592010100100659929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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