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北京市卓智律师事务所专利代理业务资格的公告(第191号)

颁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撤销北京市卓智律师事务所专利代理业务资格的公告(第191号)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在其已经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事项后,同意撤销北京市卓智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资格。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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