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专利代理业务资格的公告(第182号)

颁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2-11-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撤销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专利代理业务资格的公告(第182号)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在其已经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事项后,我局同意撤销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资格。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2年11月30日

延伸阅读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

定西市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规定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