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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解除对智利第五区高致病性禽流感禁令的公告
| 颁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农业部 | 文号:公告第124号 |
|---|---|
| 颁布日期:2009-1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2009年第124号《关于解除对智利第五区高致病性禽流感禁令的公告》
2009年第124号
关于解除对智利第五区高致病性禽流感禁令的公告
智利农牧局已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报告消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根据我国对智利第五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善的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210号对智利第五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禁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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