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

颁布单位:教育部文号:教高厅函[2014]3号
颁布日期:2014-02-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的通知》(教高〔2013〕8号)要求,2013年至2017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根据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情况,公布年度“双千计划”互聘结果,颁发《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入选证书》。

请各省(区、市)汇总整理2013年度“双千计划”入选人员名单,填写《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入选人员汇总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2月28日前寄送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014年至2017年期间,请上述单位分年度报送“双千计划”入选人员名单,报送时间为每年5月31日前。

联系人:朱蓓蓓联系电话:6609644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邮编:100816。

附件: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入选人员汇总表.doc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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