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共建中国兰州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函

颁布单位:人力资源合社会保障部文号:人社部函〔2010〕9号
颁布日期:2010-01-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同意共建中国兰州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函

人社部函〔2010〕9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将甘肃省兰州留学人员创业园列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甘肃省政府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函》(甘政函〔2009〕83号)收悉。根据《关于人事部与地方人民政府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意见》(人发〔2002〕84号)精神,经2009年第3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我部同意与你们共建中国兰州留学人员创业园。

留学人员创业园是跟踪世界最新科技成果的重要窗口,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是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施展才华的重要舞台,是引进、培养和发挥留学人员作用的重要途径。搞好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和管理,对于充分开发留学人才资源,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我部作为全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是贯彻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方针,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重要措施。我们将在政策、人才、信息、技术引进等方面予以支持,共同努力把创业园建好。希望中国兰州留学人员创业园坚持正确的产业发展方向,把高新技术发展放在创业园建设的重要位置,制定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吸引留学人员在创业园内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和生产,支持留学人员进行科技成果的交流、推广和转化,努力培育一批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高新技术龙头企业,为甘肃省经济、科技发展做出贡献。建议你省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创业园的领导和管理,建立精干、高效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业务水平的管理人员队伍,不断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推动留学人员创业园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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