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蔡妍到浙江临海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09〕2247号
颁布日期:2009-10-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蔡妍到浙江临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2247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9]47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对外文化交流公司邀请韩国歌手蔡妍,于2009年11月6日到浙江临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延伸阅读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

定西市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规定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