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湖北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09〕1993号
颁布日期:2009-09-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湖北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993号

湖北省文化厅:

你厅鄂文化办[2009]24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湖北省武汉市演出公司与中国国际文化艺术公司合作邀请新加坡歌手林俊杰,于2009年9月29日到湖北省武汉市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延伸阅读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

定西市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规定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