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著作权管理办法》的决定

颁布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文号:令2012年第297号
颁布日期:2012-04-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著作权管理办法》的决定

浙政令〔2012〕29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著作权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2日起施行。

省长

二○一二年四月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著作权管理办法》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浙江省著作权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十二条。

另外,对个别条文的文字作适当修改,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著作权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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