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庆市城区整治脏乱差创建文明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9-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安庆市城区整治脏乱差创建文明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庆市城区“整治脏乱差、创建文明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1日

安庆市城区“整治脏乱差、创建文明城”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着力解决城区脏乱差问题,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2年9月12日起,在城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整治脏乱差、创建文明城”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坚持标本兼治、建管并重,综合整治卫生脏、秩序乱、市容差等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城区市容整洁、秩序良好、环境优美、交通通畅的目标。

二、整治内容和重点

(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1.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活动,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文明志愿服务和劝导活动。

2.对三轮车辆实行交通限行,开展货运三轮车辆专项整治。限行区域和时间为市区菱湖北路以南、沿江路以北、集贤路和德宽路(含以上路段)以东、龙眠山路(不含此路)以西区域每日7:00时至22:00时禁止三轮车辆通行。

3.根据《安庆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对机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的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集中整治。

4.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组织,采取单行道、部分交通方式限行、禁行、机动车禁左等交通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小街小巷的交通微循环功能,分流均衡主次干道交通流,使城区交通系统组织更加科学、道路利用更加合理。

5.持续开展城市道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涉酒涉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尤其是要加大对机动、非机动车辆和行人违反交通信号、不各行其道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

6.完善城区交通安全设施,在城区主干道路科学设置中央隔离护栏,维护完善出租车站牌、交通护栏、标志、标线等各类交通设施。

7.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梳理驾驶人、车辆和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主动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治理。

(二)整治交通营运秩序。

1.适时开展三轮车营运专项治理,依法取缔非法客运三轮车辆。

2.加强出租车市场管理,依法查处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严禁乱停乱放现象。

3.加强客运班线和旅游车辆管理,依法查处在城区随意停靠上下客、违规进入老城区经营的客运班车。

4.加强公交车管理,对公交站点候车亭、标牌等进行清理规范;规范停靠秩序,严禁滞站候客、招手即停、不按站点或班次运行、到站不报站名、乱丢乱扔等现象。

5.清理整顿货运市场,重点对散装货运车辆无证运输、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整治市容环境秩序。

1.加强环卫绩效考核,实行有奖举报、媒体曝光等制度,建立健全市、区、街道办事处三级督查网络,完善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实行“日考核、周反馈、月评比、季讲评”,每月兑现奖惩,落实市区环境卫生督查考核责任制。

2.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临街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和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3.制定出台《安庆市城区便民摊点管理办法(暂行)》,依规对流动摊贩规范管理,对出店经营、流动摊贩、早点摊、夜市排档、占道乱搭乱堆、占道洗车、占道促销、占道施工、乱贴乱画、占道报刊亭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4.制定出台《安庆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和《安庆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对户外广告、门头招牌进行规范整治,督促业主拆除违规设置的、破损的以及到期的灯杆旗、道旗等户外广告,清除沿街两侧各门店自行设置的门楣、门柱、橱窗小广告及商业横幅,拆除、更新、规范沿街两侧的雨棚、遮阳棚;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围墙进行美化出新;督促落实各广告发布单位按20%的比例设置艺术节等公益广告。

5.以整治“三小”市容环境卫生为重点,市区联动,全面清理整治背街背巷和住宅小区“脏乱差”现象。对人民路西段、孝肃路、宜城路、龙山路、沿江路、吴越街等路街集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打造“五路一街”市级示范路。对钱牌楼街、东围墙街、锡麟街、少年宫东路、先锋巷、北正街、玉虹街、戏校南路、蔡山路、湖滨街、黄土坑东路、迎宾大道、柘山路、水上公园路、油化一路等15条路街集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打造各区示范路街。加强秀水华庭、香水百合、阳光花园、逸泉湾、丹桂花园、香樟里、绿地新世纪、大湖春天、欧景苑、碧桂园等小区的管理,倾力打造市级示范小区。对大南门、杨家山、人民新村、华康新村、大观亭、腊树苑、滨江苑、荣升、叶祠、绿叶等10个小区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打造各区示范小区。

三、组织机构

成立安庆市城区“整治脏乱差、创建文明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虞爱华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汪莹纯,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章松,副市长李胜荣、万士其担任,成员由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及市相关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交通营运秩序整治、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四个工作组。

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法制办等部门参加。罗光彪同志任主任,夏雷、姜安、方文贵、桂治华同志任副主任;

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安庆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参加。朱训道同志任组长,夏雷、刘刚、苏斌、张连富同志任副组长;

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物价局、市文明办等部门参加。陈侠清同志任组长,姜安同志任副组长;

交通营运秩序整治组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残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参加。李晨同志任组长,马世银、方文贵同志任副组长;

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组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地产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文明办等部门和各区政府、安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庆石化参加。宋国胜同志任组长,桂治华同志任副组长。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开展“整治脏乱差、创建文明城”专项行动,是巩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成果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群众利益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城市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各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深入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安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坚定决心、迎难而上,全面实施综合整治,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

(二)细化工作措施,加强部门联动。各整治工作组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各参加单位要加强配合与协作,全力参与整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各整治工作组要根据责任分工,制订详细的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各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制订实施细则,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综合运用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帮扶等多种手段,疏堵并举,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利益,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出矛盾。要公开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发动“两代表一委员”和广大市民关心城市环境、监督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对整治任务的推进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作为督查重点,跟踪督办。

(三)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常态管理。要建立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体系,制定考评标准,完善考评机制和奖惩办法,实行“每日考评,每月评比,季度小结”。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心下移的原则,结合市容环境卫生考核办法,市里重点考核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安庆开发区和安庆石化。根据考评结果每月对各区排定名次,做得好的发流动红旗;每季度召开一次小结会议,对后进的区发黄牌,约谈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各区政府和市直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探索、健全完善相关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类交通、市容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支持、配合、参与管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现长效管理。

附:安庆市城区“整治脏乱差、创建文明城”专项行动重点

任务分解表

安庆市城区“整治脏乱差、创建文明城”专项行动

重点任务分解表

整治项目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责任单位

协同单位

1、公共停车场破损严重、管理无序。

1、整修现有停车场。

9月20日

市建委

市公安局

2、通过招标选择专业管理单位对停车场进行规范管理,实行停放收费制度,疏解老城区机动车辆。

9月30日

市公安局

市招标局

市物价局

2、状元府、九龙、中宜等专用停车场利用不充分。

恢复现有停车场使用功能,鼓励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

9月20日

市公安局

3、学校、医院、大型商场职工车辆占用门前场地,周边道路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混乱。

1、加强与学校、商场等的联系互动,解决自身职工车辆停放,引导学生家长、顾客等规范停放车辆。

9月20日

市公安局

市教育局

市商务局

2、在重点部位定点执勤,严禁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占用行车道停放。

9月15日

4、中心城区停车泊位严重不足。

1、合理施划路内临时停车泊位。

9月15日

市公安局

2、做好城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工作。

10月30日

市规划局

市建委

5、城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

对城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整治,规范机动车辆停放秩序。

10月30日

市公安局

6、东围墙街、状元府街、纺织西路等城区重要支路路况较差,交通微循环功能较弱。

1、改造东围墙街、状元府街等城区重要支路。

10月30日

市建委

2、对沿路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现象进行清理整治。

9月20日

市公安局

各区政府

7、城区交通组织不完善,集贤南路、菱湖南路等主干道路车辆左进左出影响交通。

1、调整老城区交通组织方式,采取单向、限行、禁左等措施,改善交通组织。

9月25日

市公安局

2、在集贤南路、菱湖南路、菱湖北路、宜城路、湖心中路、湖心南路等城区主干道科学设置中央隔离护栏。

9月30日

8、菱湖南路柏子桥路口和湖心中路菱湖北路口、牌坊路口等交通路口右转弯不畅。

1、对城区交通路口进行排查,排定整修工作计划。

9月20日

市公安局

市建委

2、重新优化设计菱湖南路柏子桥路口和湖心中路菱湖北路口、牌坊路口右转弯车道,增加路口车道数量。

9月30日

市建委

市公安局

9、部分路段绿化树木遮挡交通标志、信号灯和驾驶视线,影响安全视距

1、对城区道路绿化树木影响交通情况进行排查。

9月15日

市园林局

市公安局

2、修剪影响交通的绿化树木。

9月20日

10、机动非机动车辆和行人文明交通意识淡薄。

1、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活动。

9月20日

市文明办

市公安局

2、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文明志愿服务和劝导活动。

11、繁华路段、学校、医院、大型商场门口以及菱湖南路电大、棋盘山路口、客运站等重点部位警力不足。

合理调配警力,落实定点、定岗、定人、定责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加强通行秩序管控。

9月12日

市公安局

12、城区交通通行秩序混乱,机非车辆违反交通信号、不各行其道、无牌无证、乱停车、乱掉头、乱鸣喇叭、随意变道以及行人乱穿行等交通违法违章现象普遍。

1、持续开展“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

9月12日开始

市公安局

2、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对机动、非机动车辆和行人乱停乱鸣乱行,涉酒、涉毒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

13、城区三轮车辆泛滥,严重扰乱交通秩序。

1、组织调查摸底,切实搞清城区三轮车辆的基本情况。

9月30日

市公安局

各区政府、安庆开发区管委会

2、发布整治通告,明确有关政策措施。

9月12日

市法制办

3、对三轮车辆实行交通“限时、限区域、限路段”通行措施,每日7:00时至22:00时,在菱湖北路以南、沿江路以北、集贤路和德宽路(含以上路段)以东、龙眠山路(不含此路)以西区域禁止各类三轮车辆通行。

9月12日开始

市公安局

4、集中开展货运三轮车辆专项整治。

10月30日

各区政府、安庆开发区管委会

14、城区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交通隐患大量存在。

1、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9月20日

市公安局

2、对出租车站牌、交通护栏、标志标线标牌等进行维护完善。

9月30日

3、在菱湖南路电大、棋盘山路口等重要路口增设电子警察。

9月20日

15、安庆开发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设置不到位。

完善安庆开发区的交通安全设施。

9月20日

安庆开发区管委会

市公安局

16、皖江大道、振风大道、集贤北路、机场大道、中山大道和元山路等新建主干道路的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不完善。

完善6条主干道路的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

9月30日

市建委

市公安局

17、三轮车辆非法载客营运现象严重,扰乱城区客运市场秩序。

1、组织调查摸底,切实搞清城区非法载客三轮车辆,特别是残疾人三轮车辆的基本情况。

9月30日

市交通局

市残联、各区政府、安庆开发区管委会

2、完善收购、补偿等有关的政策措施。

10月10日

3、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依法取缔非法客运三轮车辆和其他营运三轮车辆。

10月30日

18、整治出租车车容车貌。

制定出台出租车车容车貌标准和驾驶人员行为规范并严格组织实施,严禁乱扔垃圾、吐痰等行为,提升出租车行业文明形象。

9月30日

市交通局

市法制办、市文明办

19、出租车违规拼客、无故拒载、不按计价器收费、不给票,服务卡缺失。

开展集中整治,打击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

9月30日

市交通局

20、火车站、客运中心站等重点部位出租车违规停靠等客拉客。

在市区重点路段、地点设立禁停标志。

9月30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

21、公交站点候车亭、标牌破损、不规范。

维护更新公交站牌、候车亭、车身车厢广告、车厢内线路图。

9月20日

市交通局

22、公交驾、乘人员行为不文明,公交乘客乱丢乱扔垃圾。

1、通过语音报站器宣传文明乘车要求。

9月20日

市交通局

2、督促司乘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劝导乘客文明乘车,严禁乱丢乱扔垃圾。

23、公交车滞站候客、招手即停、不按班次运行、到站不报站名。

规范公交车辆进站、停车、出站行为。

9月30日

市交通局

24、社会车辆占据公交站台,影响公交车停靠。

严禁各类社会车辆停靠、占据公交站台。

9月20日

市公安局

25、杨桥、老峰运输公司黑公交车非法营运。

1、组织调查摸底,掌握有关情况。

9月30日

市交通局

2、制定有关政策措施。

3、组织执法行动,依法取缔非法营运的黑公交车。

26、龙岷山路客运中心站路口交通信号灯设置不合理。

对交通信号灯进行调整,避免公交车出站堵塞。

9月15日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

27、客运班线班车和旅游车辆在城区随意停靠上下客、违规进入老城区经营。长途客车出站漫游拉客。

1、加大对长、短途班线车辆和旅游包车的管理,严禁在城区随便停靠和上下客。

9月30日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2、加大路查力度,杜绝长途客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进入城区带客。

3、加强对城区车站的监管,督促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措施,做到进出车站有序。

28、货运单位管理松散,无证照营运现象普遍。

加大对源头货物运输管理,规范货物营运市场秩序

9月30日

市交通局

29、货运车辆散装石子、石料等物品超高、无覆盖、易泼撒现象严重。

依照法律法规,交通、公安部门按各自职责严管重罚。

9月30日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30、龙狮桥、水师营、红旗小区等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现象严重。

1、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加强农贸市场管理,确保市场内部规范整洁。

3、制定便民优惠措施,引导菜农入市经营。

4、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摊点占道经营。

9月30日

市城管执法局

市商务局

31、工农街、玉虹街、湖滨街、免锣、舒巷商贸城、回祥、天宝商城等农贸市场内部秩序乱、卫生差,周边占道经营现象严重。

各区政府、安庆开发区管委会、安庆石化

各农贸市场管理单位

32、任家坡、程墩路、宜光东路、人民新村、宣家花园、小珠子巷、石化一招等骑路市场长期占道经营,脏乱差现象严重。

1、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9月30日

各区政府、安庆开发区管委会、安庆石化

2、引导菜农就近进入农贸市场规范经营。

3、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违规行为严管重罚。

4、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改善环境卫生状况。

33、新市巷沿街门店占道经营严重。

1、依法取缔占道经营。

9月20日

迎江区政府

2、选择合适地点,规划建设“小吃一条街”。

10月30日

市商务局

34、华中东路旧家俱市场、建设路骑路花市占道经营。

1、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3、选择合适地点,规划选址建设旧货市场,整体迁移建设路花市。

10月30日

市城管执法局

市商务局

35、孝肃路第一人民医院东侧门店占道经营。

市宗教局、市城管执法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市政工程处

36、报刊亭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占道经营。

1、督促经营业主拆除在报刊亭窗口处私自搭接的台板,将报刊杂志摆回亭内。

9月30日

市城管执法局

市邮政局

2、整治出亭经营行为,清理亭外占道摆放的货架、商品。

3、清除报刊亭周边的纸箱等垃圾、杂物,维护好报刊亭周边的环境卫生。

4、清除报刊亭四周悬挂的刊物和随意张贴的宣传广告,督促业主对报刊亭进行擦洗保洁。

37、占道宣传促销活动扰民。

1、严格占道宣传促销等活动的审批。

9月30日

市城管执法局、

各区政府、安庆开发区管委会

广场等公共场所主管单位

2、加强促销活动的现场管理,确保人在地净、摊收地净。

3、整治期间,老城区商家占道促销活动原则上停止审批。

38、公共广场管理秩序乱、环境卫生差。

1、严格控制公共广场内促销活动。

9月20日

市城管执法局

广场主管单位

2、督促产权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维护好广场的市容环境卫生秩序。

3、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占道促销、占道经营、乱堆乱放进行整治。

4、对公共广场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清理整治。

市公安局

39、城区主次道路早点餐车、门店和德宽路、棋盘山路、石化天桥等处的夜市排档占道。

1、对早点餐车、门店和夜市排档规范管理,定点、定时经营,做到摊在地净、人走地清。

10月30日

市城管执法局、

各区政府、安庆开发区管委会、安庆石化

2、对不服从规范管理的一律予以取缔。

3、规划确定夜市一条街。

40、城区主次道路“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

1、建立市、区两级“门前三包”管理台账。

10月30日

市城管执法局、

各区政府、安庆开发区管委会、安庆石化

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文行办、市建委、市房地产局

2、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做到“五有”齐全,即:有“门前三包”责任书、簸箕、套袋的垃圾桶、拖把、扫把。

3、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实行徒步巡查。

4、完善考核奖惩措施,开展文明示范户评比,实行督查通报、文明单位摘牌等制度措施。

41、城区流动摊贩较多,各类摊点入市难。摊点群设置标准较低。

1、市政府制定出台《安庆市便民摊点管理办法(暂行)》。

10月30日

市法制办

市城管执法局

2、对现有摊点群进行调查摸底,归拢规范,提升档次。

9月30日

市城管执法局、

各区政府、安庆开发区管委会、安庆石化

市文明办、市商务局

3、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市场容量,引摊入市。

10月30日

4、加大管理力度,打造人民路西段、孝肃路、龙山路、宜城路、沿江路、吴越街“五路一街”示范路,依法取缔流动摊点。

42、小街小巷小区环卫清扫时间和标准不符合要求,乱丢乱扔垃圾现象普遍,装璜垃圾偷倒乱倒严重。

1、加强文明市民教育,形成关爱环卫工人、尊重环卫工人劳动的氛围。

10月30日

市城管执法局

市文明办

2、加强环卫绩效考核,健全督查网络,完善作业标准,落实市区环境卫生督查考核责任制。

3、加大清扫保洁力度,不留卫生死角。对作业质量不达标,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中标企业,即时终止合同。

各区政府、安庆开发区管委会、安庆石化

各环卫作业单位

4、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依法严管重罚。

43、小街小巷小区脏乱差现象严重,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问题突出,道路、绿化、环卫设施损坏严重。

1、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取缔、规范“三小”出店经营、流动摊贩、早点摊、夜市排档等;规范整治各类户外广告、门头招牌;清除乱贴乱画;拆除违法搭建。

10月30日

各区政府、安庆开发区管委会、安庆石化

2、对脏乱差现象严重的钱牌楼街、东围墙街、状元府街、锡麟街、少年宫东路、北正街、玉虹街、戏校南路、蔡山路、湖滨街、黄土坑东路、迎宾大道、柘山路、水上公园路、油化一路等15条路街进行重点整治,打造各区示范路街。

9月30日

3、对大南门、杨家山、人民新村、华康新村、大观亭、腊树苑、滨江苑、荣升、叶祠、绿叶等10个小区进行综合治理,打造各区示范小区。

9月30日

4、对状元府街、天台里街、杨家山街、华中西路南二巷、热电路北一巷、蓬莱街、小观音巷、花亭西村等小街小巷小区道路进行改造。

10月30日

市建委

各区政府、安庆开发区管委会、安庆石化

5、对华中西路北一巷、腊树苑、宜铜新村、滨江苑小区、毛毯厂门前等的绿化进行改造、修剪。

9月30日

6、对环卫设施进行维护完善。

10月30日

各区政府、安庆开发区管委会、安庆石化

7、增加管理力量。

44、道路开挖后恢复不及时。人行道地面砖破损严重。

1、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排查,对人行道地面砖进行整修维护。

9月30日

市建委

2、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行为。

10月30日

市城管执法局

各区政府、安庆开发区管委会、安庆石化

45、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多头审批,多家管理,监管缺失。

市政府出台《安庆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

10月30日

市法制办

市城管执法局

46、打造市级示范物管小区

加强秀水华庭、香水百合、阳光花园、逸泉湾、丹桂花园、香樟里、绿地新世纪、大湖春天、欧景苑、碧桂园等小区的管理,倾力打造市级示范小区。

10月30日

市房地产管理局

47、人民路、孝肃路、龙山路、宜城路等主要道路户外广告设置过多过密。门头招牌设置不规范,种类繁多,参差不齐。

1、对城区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摸底梳理,分门别类摸清当前户外广告设置情况。

2、对违规设置的、破损的以及到期的灯杆旗、道旗等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理拆除,清除沿街两侧各门店自行设置的门楣、门柱、橱窗小广告及商业横幅,拆除、更新、规范沿街两侧的雨棚、遮阳棚。

3、按照“一楼一标准、一店一招牌”的标准,对门头招牌进行清理规范。

4、督促落实各广告发布单位按20%的比例设置艺术节等公益广告。

9月30日

市城管执法局

10月15日

10月20日

10月30日

48、工程施工现场不文明施工现象突出。

1、督促施工单位砌筑施工围墙并进行美化出新。

9月30日

市城管执法局

2、督促施工单位封闭施工,施工用水按规定排放,硬化进出口道路。

9月20日

市建委

49、没有具有渣土运输资质的专业队伍。

加强源头管理,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10月30日

市交通局

50、运输车辆有盖板但不完全密封,超载装运时有遗撒。取土点和倾倒点有时发生轮胎带泥上路现象。

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要求施工方跟踪保洁,对车辆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依法对建设方、施工方及承运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予以查处。

10月30日

市城管执法局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

51、绿化修剪及修剪后的残枝清理不及时。绿化带内杂草多,死棵、缺棵后补棵不到位。绿化养护工作不精细,浇水时将绿化带内的泥土冲上路面,造成污染。

1、对城区绿化进行排查,及时组织绿化修剪并清除修剪的残枝树叶,缺棵的及时组织补栽。

2、加强对园林专业施工队伍的管理,提高作业质量,增强工作精细度,浇水时避免将绿化带内的泥土冲上路面。

9月30日

市园林局

52、公园、体育场馆等的群众文化体育设施损坏。

对设施损坏情况进行排查,及时组织维护更新。

9月30日

市园林局

市体育局

53、大力营造整治脏乱差浓厚社会氛围

1、各区要利用辖区主要街道、出入口等处的护栏灯箱、墙面、跨街广告、宣传广播等广播设施,发布“整治脏乱差,创建文明城”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增强创建氛围。要在各社区的宣传橱窗内宣传文明创建方面内容。

9月30日

各区政府、安庆开发区管委会

2、媒体要刊播“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创建文明城市、讲文明树新风、弘扬雷锋精神志愿服务等有关内容,引导广大市民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做文明有礼的安庆人。

9月30日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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