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蚌政办〔2010〕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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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6-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
蚌政办〔2010〕1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下简称总量减排)是“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的刚性目标任务。今年是完成“十一五”总量减排任务的最后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实现我市“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减排形势,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国务院、省政府高度重视总量减排工作,国家将总量减排是否完成与“区域限批”紧密结合,已从行政工作要求上升到法律要求。省政府于2009年将总量减排考核情况列为对地方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施“一票否决”及问责措施。“十一五”末,我市COD和SO2总量控制目标分别为17900吨和26400吨,截至2009年底,我市COD和SO2总量分别控制在18999吨和27075吨。“十一五”前四年经过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及总量减排项目单位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较顺利地完成了各年度的减排目标任务。但减排形势依然严峻,就存量而言,尚有46.5%的COD总量减排任务和近50%的SO2减排任务需要在今年年底完成。能否实现今年总量减排年度目标不仅关系到我市“十一五”环境目标任务的完成,而且关系到“十二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量减排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级各部门必须认清当前的形势,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切实增强总量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总量减排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全市总量减排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总量减排工作形势,研究解决总量减排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调度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奖惩事项。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检查发现问题,负责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继续组织实施“半年一小考,年终一大考,五年算总账”的考核制度。
各县、区人民政府,承担总量减排主要任务的项目主管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体系,明确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调度协调,研究解决总量减排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总量减排工作的突出问题
当前我市总量减排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县、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不足,减排能力不能有效发挥;经费保障乏力,影响减排项目的正常运行;在线监控数据失真,难以满足现场检查需要;排污入网企业偷排漏排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污水处理厂受到冲击;少数减排项目管理混乱,不能保障稳定达标排放等。上述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限期加以解决。
(一)加快管网建设进度。固镇、五河县政府要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设进度,必须在6月底完成建设任务,同时,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污水处理厂水量、水质、浓度稳定;怀远县政府要加快怀远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管网及提升泵站的建设步伐,积极与淮上区政府协商对接污水计量、收费等事宜,确保在6月底前将园区污水集中收集送至三污集中处理。
(二)完善自动监控设施。市环保局要加强对各减排项目单位自动监控设施的检查与比对,提出整改要求,各减排项目单位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坚决克服侥幸“过关”心态,限期补充、更换、维护到位。
(三)加强运行经费保障。经费是减排设施保持正常运行的保障。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并提出核定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定额的具体意见,同时,研究建立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与污水处理量、出水水质达标相挂钩的给付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与管理。各级水利、水务部门要加强对地下水资源使用的管理,加大有计划关闭自备水源的力度,强化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各县、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积极关注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成本,及时协调解决运行中的经费困难问题,加强经费保障。
燃煤电厂要加大环保设施运行投入力度,充分认清减排社会责任,要着眼企业的长远发展,确保投入到位。环保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对因投入不到位而造成超标排放和完不成减排任务的,实施高限处罚和评先评优的“一票否决”。
(四)严格减排项目监管。对主要减排项目市县环保部门要实施“一周两监测、一周一监察、一周一分析、一周一告知”高频度的监管措施,及时发现解决减排项目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明确工作职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总量减排工作涉及面广、业务性强,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要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工业企业的排污监管,严禁超过污水处理厂入网标准的污水进入管网,对偷排、暗排企业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屡查屡犯,屡整不改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各企事业单位、集中居住小区、一定规模的经营服务单位排污入网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格按接入污水管网标准和要求,整改错接、漏接管网问题,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管网的纳污能力。要加强对生活垃圾清扫、运输等管理,严禁将生活垃圾倒入污水收集管网,以避免对污水处理厂进口在线设施的干扰,避免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市区和三县城关的排污口管理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排污口的管理与调度。市区八里沟、三号码头、交通路涵、龙子河入淮排污口及三县城关镇排污口,非防汛、排涝等特殊需要不得随意开启,确需开启的须提前向市政府和县政府书面报告,向环保部门和污水处理厂通报,明确开启、关闭时间,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量、水质。
各减排项目单位,要自觉加强管理,提升管理素质,提高减排管理水平,确保达标排放。要按照总量减排核查要求,在环保部门指导下,建立和完善核查台帐,不断提高减排管理规范化水平。
市政府督查目标办对列出限期整改的任务要进行跟踪督查,对有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终效能建设考评。
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
蚌埠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张学群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江娅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许鹏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明生市环保局局长
吴中尧市发改委主任
彭建市经信委主任
王莉敏市财政局局长
王宏市住建委主任
姜晓天市农委主任
朱琳市水利局局长
黄善岐市统计局局长
华如军怀远县政府县长
周学保五河县政府县长
吴道俊固镇县政府县长
洪斌淮上区政府区长
王文飚国电蚌埠公司总经理
陶志刚蚌埠投资集团副总经理
何洪满丰原集团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许鹏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潘明生、王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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