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园区建设战役行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滁政〔2011〕38号
颁布日期:2011-04-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全市园区建设战役行动方案的通知

滁政〔201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十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紧紧围绕“三个年”活动,集中力量打好十大战役的决策部署,在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第49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全市园区建设战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将对方案执行情况适时开展调研、督查,并跟踪问效。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全市“园区建设战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市委四届十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2011年全市园区建设突破年“4566”目标(全市所有省级工业园区都要实现财政收入增长4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分别增长60%以上),抢抓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重大机遇,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加快推进园区规模扩张和转型升级,确保我市示范区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园区建设突破年”活动,全市13个园区(不含示范园区)新增开发面积40平方公里以上,开发面积达到176平方公里以上,示范园区完成15平方公里路网;实现税收24亿元以上,比上年增长40%以上;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00亿元以上,增长50%以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0亿元以上,增长60%以上;确保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00亿元以上,增长60%以上,2000万元以上新投产项目到位资金270亿元以上(详见园区目标任务分解表)。

园区名称

规划面积(平方公里)

已开发面积(平方公里)

新增开发面积(平方公里)

2000万元以上新投产项目到位资金(亿元)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亿元)

财政收入(不含土地收入、亿元)

基础设施投资

(亿元)

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全市合计

506

136.1

40

270

205.4

23.87

62

401

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

60

35

5

45

57

7.7

14.4

90

天长经济开发区

50

15

4

40

50

3.1

6.4

56

来安经济开发区

50

7.6

3

15

15

1.4

2.9

31

全椒经济开发区

47

9.5

4

15

19.5

2.8

2.2

24

凤阳工业园

34

8.5

1.5

10

24.8

2.24

3.2

18

定远工业园

33

10

3

15

3.6

0.42

1.9

24

明光工业园

40

10

3

15

7.2

1.26

2.6

23

南谯经济开发区

51

15

3

15

6.75

2.8

5.9

31

秦栏经济开发区

30

5

2

15

12

0.98

0.8

21

凤阳硅工业园

21

5

4

18

1.8

0.28

3.5

15

汊河经济开发区

50

6.5

3.5

12

3.75

0.35

1.8

15

琅琊经济开发区

11

3

2

15

1

0.2

1.6

10

定远盐化工业园

14

6

2

40

3

0.3

4.8

34

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

15

15平方公里路网等

10

10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以路网工程为重点的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全市园区路网及配套工程投资超60亿元;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全市新建30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其中市开发区要建设百万平方米,每个县市区开发区要建设20万平方米以上,全市竣工标准厂房面积要达到100万平方米;集中规划建设一批保障性住房;按照打造产业新城的发展要求,启动园区服务功能区规划和建设。

(二)加大招商力度。深入推进招大引强攻坚行动,今年园区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要提高到全市50%以上,确保园区引进企业550户,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80个以上,市开发区争取有1个以上50亿元、2个10亿元、10个5亿元以上项目落地;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要有1个以上10亿元项目落地;每个省级开发区要有1个以上10亿元项目落地;17个扩权强镇工业集中区要有2个以上亿元项目入园。继续加大入园项目的帮扶帮办和调度力度,开展项目开工月、竣工月活动,促进园区项目早投产、早见效。

(三)深化规划编制和实施。加快园区总体规划修编,近期建设用地要编制详规或城市设计;加快供水、供气、供电、供热、通讯、网络、污水处理等专项规划编制,完善规划体系;园区规划要制作成沙盘,形象、直观反映园区的发展理念、发展定位和发展前景;加强园区产业规划编制工作,集中力量主攻1-2个特色产业,规划建设一批“园中园”、“产业园”、“合作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推进合作共建。加快建设已签约的20多个合作园区,实现一批项目入驻;今年争取再签约一批,使共建园区发展到40个以上。每个省级园区至少要建设一个合作共建“示范园”,努力创新合作共建模式和体制机制,确保合作共建园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五)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开发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对园区管理体制开展全面调研,梳理制约园区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完善措施,优化园区环境;开展园区交流,促进园区相互学习借鉴,提高管理水平。

(六)提升园区层级。进一步加大争取力度,争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争创国家级开发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长经济开发区争创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获得省政府批准。加大项目、资金等政策争取力度,支持园区科技型、龙头型企业发展,提高园区自主创新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织。成立推进园区建设和发展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由市长任组长,抽调专人办公,统一领导和协调园区工作。每个园区安排一名市级领导联系,及时帮助园区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直有关单位要明确园区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积极支持和配合园区工作。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要督促园区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园区建设突破年活动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强化措施落实。各开发园区要将工作方案及时报送市发改委,方案作为工作调度和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市发改委)

(三)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实施园区建设目标考核办法,对各园区进行目标考核,对于完成目标任务、发展较快的园区,给予奖励,促进园区又好又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招商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四)建立健全统计监测制度。各园区要加强园区统计和监测基础工作,落实机构、专业人员和经费,确保园区统计工作的及时性、规范性、系统性。(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五)建立调度制度。坚持把园区经济发展纳入全市经济调度重点,每月一统计、每季一分析、半年一调度、全年一总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园区管委会)

(六)加强督查督办。督促园区制定工作方案和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平台建设,加快扩容升级;督促各部门加大对园区政策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效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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