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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选派人员交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2-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阜政办秘〔2015〕12号关于选派人员交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之间的工作交流,提升政府系统办公室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接受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办公室人员来市政府办公室交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每批次接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部门办公室人员各1名,时间为3个月。
二、人员条件
从事政务信息采编方面的业务骨干,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有关要求
请上述各地各部门按照要求,于2月18日前将选派人员登记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报市政府电子政务办。
联系人:陈进,联系电话:22657812252676。
附件:选派人员登记表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9日
附件
选派人员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意向学习
交流时间
联系电话
备注
联系人及职务: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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