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阜政办秘〔2014〕3号 |
|---|---|
| 颁布日期:2014-01-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9〕44号),巩固和扩大我市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金融服务的政策措施,通过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进一步扩大农村地区的保险覆盖面,满足广大农民保险需求,为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承保机构
根据安徽省保监局指定,我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由中国人寿阜阳分公司承担。鼓励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并经安徽省保监局确定开展此项业务的保险公司共同参与此项工作。
三、推广险种
2014年,我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重点推广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三款产品。中国人寿阜阳分公司要将产品推广任务分解落实,切实做好保险宣传、业务承保、风险管理以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四、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我市农村居民每户最少1人(家庭主要劳动力)参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2014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覆盖农村居民人数争取达到200万人,按农村居民数计算,参保人数目标为农村居民户数的50%(或居民数的30%)。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扶贫的有效手段。全面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对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完善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支持、推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扩面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突出重点。中国人寿阜阳分公司作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和途径,以浅显易懂的方式,向广大农民宣传推广农村小额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努力形成有利于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全面推广的舆论氛围。
(三)认真组织,扎实推进。中国人寿阜阳分公司及各支公司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小额保险工作有序推进。要坚持自愿投保原则,严禁强制投保或变相强制投保。要研究解决推广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及时评价和总结,不断完善推进措施。
(四)强化管理,健全网络。中国人寿阜阳分公司及各支公司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险服务网络。每个行政村要配备1名驻村服务员,负责建立村民保险档案和保险报案、理赔等服务工作,初步实现以村为单位的承保、报案、理赔一条龙服务体系。
(五)关注民生,搞好服务。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对新农合工作的有效补充,也是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举措。小额保险推进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参保群众利益,进一步加强理赔管理,以优质的服务确保参保群众及时得到实实在在的保险保障。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5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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