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

淮府办秘〔2014〕121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4〕47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高度重视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把两个清单建设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作为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确保于2015年2月15日前公布运行。

二、要参照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设模式,推行市、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要内容包括权力事项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追责情形依据、运行流程图以及廉政风险点。

三、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树立责任意识,明确主要负责人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重要事项须经集体研究决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1名联络员。要根据市编办和市政府法制办的统一调度安排,确定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推进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做好取消、下放权力事项的承接落实。

四、市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认真负责,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指导,对工作进展实行半月一调度,确保市、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时公布运行。

联系人:市法制办赵多普6678278

市编办方曙光6818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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