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保财险莆田市分公司关于推进莆田市基层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8-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保财险莆田市分公司关于推进莆田市基层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莆政办〔2012〕1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人保财险莆田分公司关于推进莆田市基层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5日

关于推进莆田市基层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人保财险莆田市分公司

(2012年8月13日)

为建立健全全方位、多领域的农村保险保障服务体系,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参照我省其他地市经验做法,特制定推进我市基层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决贯彻中央强农惠农政策,提高金融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是人保财险公司承担国有控股保险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体现。特别是通过地方政府共建、共推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探索“政府搭台、公司运作”的三农保险工作新模式,构建覆盖全市农村人口的保险保障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增强农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障意识,提升我市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改善农村民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以服务三农为宗旨,遵循“低成本、高覆盖”的目标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协同配合、整乡(镇)推进”原则,探索建立政策性支持,商业化补充相结合的农村保险新模式。通过全面建立覆盖全市农村的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为广大农民客户提供优质、便捷的保险服务和增值服务,增强农民群众抵御风险能力,减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现象,推动基层农村经济发展。

三、工作方案

(一)推进时间。总体目标:从2012年起到2014年,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市范围内基层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全覆盖,建立覆盖全市农村乡(镇)的全方位、多领域的综合性农村保险服务站。街道办事处和县域所在镇不列入建设范围。

——2012年,按照全市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覆盖面达到40%的要求,组织21个乡(镇)实施,其中仙游县6个:赖店、榜头、郊尾、枫亭、度尾、钟山;荔城区3个:黄石、西天尾、江口;城厢区3个:东海、华亭、灵川;涵江区2个:白塘、白沙;秀屿区3个:埭头、平海、东峤;北岸开发区3个:山亭、忠门、东埔;湄州岛1个:湄州镇。

——2013年,进一步推广,在全市13个乡(镇)建立三农保险服务站,具体为:常太、三江口、大洋、庄边、国欢、新度、笏石、东庄、鲤南、大济、龙华、盖尾、游洋。

——2014年,全面推广,在全市12个乡(镇)建立三农保险服务站,具体为梧塘、新县、秋芦、北高、南日、月塘、园庄、西苑、石苍、社硎、书峰、菜溪。

(二)工作架构。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作为所在区域三农保险服务销售中心,应以做好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业务为切入点,充分利用乡(镇)政府的互动合作资源,主动服务农民,扩大服务职能,了解农民保险需求,协助农民客户做好出险报案和理赔资料收集工作,方便农民索赔。三农保险服务站办公地点建议设在乡(镇)农技服务中心,聘任所在乡(镇)相关人员为协保员,由人保财险莆田市分公司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受聘人员的业务素质,更好地为农村农民群众服务。

(三)服务项目。三农保险服务站要深化做好中央、省、市已确定的农村住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水稻、森林、能繁母猪、渔工渔船等政策性涉农保险险种。在此基础上,认真借鉴龙岩古田镇三农保险示范工作成功经验和做法,根据农民在人身、财产、生产、生活等方面保险的实际需求,指导农民参加保险,形成良性互动的农村服务体系。

(四)政策支持。在已建立三农保险服务站的乡(镇),将按照人保财险总公司验收方案,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服务站给予配备相应的办公电子设备,提供通讯工具并根据协保员的工作业绩支付相应的劳务费。

四、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全面推进基层农村保险服务体系纳入新农村建设内容之一,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扶持政策措施,保证政策的延续性和工作机制的长效性。市、县(区)两级成立推进基层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农办、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人保财险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人保财险公司,具体负责当地推进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指导、检查、落实等工作。

(二)健全工作体系。在建立三农保险服务站的乡(镇),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县(区)人保财险公司主动深入乡(镇),在乡(镇)政府领导下开展推进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

(三)实行目标考评。对推进基层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进行目标考评,建立以市级为指导,县(区)为主抓,乡(镇)为主体的责任机制,加强对推进工作的检查督导。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推进工作汇报,每年对推进工作组织专项考评,奖励先进。考评办法由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四)做好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推进基层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载体和宣传画册及现场咨询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三农保险,让广大农民了解三农保险的有关内容,了解三农保险的有关政策,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

(五)提供优质服务。人保财险公司要以服务三农、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切实认真负责做好三农保险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维护工作。不断地改善服务手段,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准确及时地为出险农民做好理赔服务工作,让三农保险真正成为农民群众的“保护神”,成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助推器”和“稳定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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