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全年礼品登记上交汇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全年礼品登记上交汇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1-12-14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全年礼品登记上交汇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梅列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全年礼品登记上交汇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全年礼品登记上交汇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梅列、三元区政府办公室、各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礼品登记制度的若干意见》(闽纪发〔1997〕1号)和《市委反腐办批转三明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落实礼品登记制度的补充通知〉》(明委反腐办〔2002〕7号)的有关规定,为了做好2011年全年礼品登记汇总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礼品礼金的交缴
市直各单位和省属驻明有关单位,对本机关工作人员和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在2011年登记上交的礼品(含礼金)进行归集,并于2011年12月20日前集中缴交市政府办公室人秘科。
二、数字报送和情况报告
(一)请各单位及时填报2011年全年《礼品登记上交情况汇总表》(附后),经办人员、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后加盖本单位公章,并于2011年12月20日前报送我办人秘科。各单位无论有无礼品礼金缴交,均须填报上述汇总表。没有礼品礼金缴交的单位,要在汇总表上注明“本机关及所属单位2011年全年没有礼品礼金缴交”。
(二)各县(市、区)礼品登记主管单位,请于2011年12月22日之前上报《汇总表》。
(三)各单位在填报2011年全年《礼品登记上交情况汇总表》的同时,请将本单位2011年贯彻执行礼品登记制度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措施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一并报送我办人秘科(联系人:吴美丽电话:8224958)。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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