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明政办〔2010〕108号
颁布日期:2010-07-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明政办〔2010〕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2009年大田县列入全国新农保首批试点,今年4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专程到大田县视察新农保试点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今年省上安排我市4个苏区县列入第二批试点,为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将新农保制度建设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县、乡(镇)村都要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试点工作。

二、开展人口核查。要全面掌握本县(市、区)农村居民人口数据,准确掌握16-59周岁、年满60周岁人数,缴费困难群体人数,在校生人数,已参加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农村居民人数,并做好农村居民相关信息数据采集和对比工作,为新农保资金测算和组织参保做好准备。今年第二批试点县(市、区)要在7月底完成本县(市、区)农村居民人口相关数据调查摸底工作。

三、制定实施办法。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09〕26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新农保实施办法(或暂行规定)和试点实施方案、新农保业务经办规程和开展新农保工作意见。各县(市、区)要建立多缴多得和中青年长期缴费激励机制,用政策引导农民多缴费、长期缴费,为农民自己将来养老保障储备更多资金,以提高农民晚年生活水平。要提高计生对象、困难缴费群体政府补贴标准,落实计划生育国策和扶残帮困政策,帮助困难农村居民参保缴费。

四、落实财政资金。要根据闽政〔2009〕26号文规定的新农保各级政府出资比例,做好资金需求测算。特别要安排好各县(市、区)地方政府配套补助或提高补贴的资金并落实到位,确保新农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五、强化宣传工作。新农保对广大农民来说,是一项全新的政策,要让农民在短时间内接受,自觉踊跃参加新农保,宣传思想工作尤为重要。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标语、图表等媒体,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新农保试点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组织各方面力量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宣传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使新农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了解新农保政策,通过他们向亲人、朋友宣传,形成“一传十、十传百”的宣传氛围,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六、确保按时发放。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政府对广大参保农民做出的庄严承诺,直接关系到新农保政策的落实,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不得拖延发放,更不得拖欠和挪作他用。养老金要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今年第二批试点县(市、区)基础养老金,首发月份必须确保在今年10月1日发出,转入正常运行后,必须确保在每月20日前发放到位。

七、全面组织参保。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组织适龄农村居民参保,提高参保率,实现应保尽保。要力争达到“三个100%”,即年满60周岁100%发放基础养老金;45-59周岁重点人群100%参保缴费;落实家庭联动机制,父母已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其家庭符合条件的成员100%参保缴费。确保年度适龄农村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任务。今年第二批试点县(市、区)要在8、9月份全面动员组织16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参保登记和缴费。

八、加强队伍建设。新农保经办管理工作主要在县(市、区),而大量的业务经办工作集中在乡(镇)和建制村。各县(市、区)政府要专题研究新农保经办能力问题。要增加县农保中心经办机构编制,并通过公开招聘形式配备社会保险、计算机和财会专业大学本科工作人员;增加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新农保职能和编制数(人口1.5万人以上配备3人、人口1.5万人以下配备2人);建立新农保村村协理员制度,按行政村农村居民人数配备适当的协理员,提高村协理员工作补贴;将经办机构人员和业务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安排县、乡(镇)新农保试点启动专项工作经费。

九、创新服务模式。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管。建立统一的新农保管理信息系统,纳入“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它公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行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合作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网络作用,设立专柜(或窗口)服务,并将服务延伸到村,使农民参保缴费、领取待遇不出村,行动不便的老人领取养老金不出户。简化工作程序,依托合作金融机构网点,为农民参保缴费即时提供新农保个人账户明细记录凭证的经办服务模式。

十、做好工作保障。实施新农保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机制,稳步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新农保基金的安全。要建立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劳动保障、财政、公安、民政、计生、审计、残联等部门要建立正常化的沟通协作联动机制。要加强基础工作建设,按照《关于印发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管理规范基本框架的通知》(闽人社文〔2009〕159号)要求,解决新农保县、乡(镇)办公场所,建立经办服务窗口,配备计算机、复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和必要的交通工具,并尽可能为每个建制村配备一台复印机,方便参保农民复印身份证、户口簿等参保资料,建立标准化档案管理室和新农保村级管理台账制度。要建立考核奖励办法,为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调动村主干、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完成或超额完成参保面任务的,人均缴费水平较高,及时申报人员增减情况,未出现冒领养老金的村给予表彰和奖励。要加强基金管理监督,各级要加强新农保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当地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实施有效监督,杜绝贪污、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建立新农保村民监督小组,加强社会监督,确保基础养老金发放到农民手中。要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对各县(市、区)新农保组织实施进度,参保登记和保费收缴情况,每月通报一次。

要注意研究新农保在试点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及时向市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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