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教育厅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省教育厅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教育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8-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省教育厅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教厅〔2012〕136号
厅机关各处室、有关厅直单位:
现将甘肃省教育厅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制定的《省教育厅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教育厅
2012年8月15日
省教育厅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
政风行风实施方案
根据省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效发〔2012〕2号),省教育厅被列为省级重点评议部门。为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干部素质,提高机关效能,促进厅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教育服务管理工作质量,按照《甘肃省教育厅2012年度开展机关效能风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效能风暴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效能优先,依靠群众,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边评边改,评改结合,公开公正,不断创新的工作原则,在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下,通过整治慵懒散漫的现象、中梗阻塞、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进一步强化服务开放、服务发展、服务基层的工作热情,增进一切为了群众、真诚关心群众、有效帮助群众的思想感情,焕发一心谋事、扎实干事、能够成事的创业激情,努力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创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浓厚氛围。
二、评议对象
省教育厅机关。
三、评议内容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转变职能方面:是否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否彻底废除了变相设置的审批事项和审批门槛,真正实现由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是否坚决下放了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审批级别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否将符合产业政策,不需要政府投资的项目实行了属地审批;是否彻底废止了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彻底杜绝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的问题;是否彻底杜绝了未列入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仍在收费的项目;现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办结时限是否在原时限的基础上缩短了30%以上;是否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制度。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行职责方面:是否按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服务、清正廉洁、文明诚信的要求,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部门的活动;是否落实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行为评议制;是否按期完成行政执法事项的清理、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资质和执法人员资格的审查,并向社会公布;是否按执法权力目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执法;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三)整治慵懒散漫问题,提升工作效能方面:是否注重本单位整体素质的提高,提升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是否在机关内部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位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失职追究制等八项制度;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和违反工作纪律、劳动纪律行为等问题;是否认真贯彻《甘肃省节庆研讨会论坛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优化工作流程,大幅度减少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和会议文件简报等。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事项,重点工作任务,重大建设项目是否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全面完成。
(四)治理中梗阻塞问题,优化政务环境方面:是否推行绩效管理,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是否存在工作不主动,部门单位之间人为设障、争利诿过、故意刁难群众办事等问题;是否全部实现凡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不再要求相对人到部门办理;是否落实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均建立首席代表、全程代办等制度;是否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的工作要求。
(五)加强部门行业自律,维护群众利益方面:是否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否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本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为个人、他人和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否存在权权交易和权钱交易等其它腐败现象;是否存在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是否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健全职业道德规范,切实解决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窗口行业诚信缺失、职业道德失范问题。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工作从8月上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下旬)。在省教育厅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召开职工动员会,部署评议工作,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参加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宣传本部门职能以及机关作风、政风行风建设情况。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至9月底)。按照全省效能风暴行动工作要求,省民评办将组织效能监督员(民评代表),采取明察暗访、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围绕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省教育厅将聘请本单位、本系统的效能监督员(民评代表),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机关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社会各界对本单位和本系统的意见和建议,查找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自评。
(三)落实整改阶段(10月初至11月中旬)。根据自查和省民评办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并将整改方案及时予以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监督,抓好整改落实。于11月15日前向省民评办上报整改报告。
省教育厅将召开评议工作质询会,并进行机关效能建设满意度测评。
(四)评议总结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底)。省民评办将组织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公开测评大会,参会人员为政府各部门和行业的服务对象。
省民评办对省、市、县三级的公开测评基本数据和排序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后,加权平均得出省级重点部门和行业效能风暴行动公开测评的综合得分。即:
1.县(市、区)教育部门得分=86个县(市、区)教育部门公开测评得分÷86
2.市(州)教育部门得分=14个市(州)教育部门公开测评得分÷14
3.省级教育部门得分=省级教育部门公开测评得分
4.全省教育部门公开测评综合得分=(省级得分×30%+市级得分×30%+县级得分×40%)
省民评办还将同时组织机关效能建设网上问卷调查、大学生万份问卷调查政风行风、效能监督员(民评代表)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省级各部门和行业的作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综合各种评议和调查结果,得出本次民主评议效能风暴行动的综合得分,并对省级各部门和行业进行排序。
机关效能建设网上问卷调查:占5%
大学生万份问卷调查政风行风:占10%
效能监督员(民评代表)评议政风行风:占5%
机关效能建设满意度测评:占20%
民主评议公开测评综合得分:占60%
省级部门和行业民主评议工作总结报告将在12月15前完成。
省民评办将根据民主评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对省级各部门和行业进行排序,报经省效能风暴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全省通报,并将结果纳入同级党委科学发展业绩考核评价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工作是全省效能风暴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舆论宣传到位、考核奖惩到位。省教育厅机关要在厅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成立甘肃省教育厅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办公室,负责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民主评议工作,大造声势,扩大本单位本系统民主评议的社会影响和效果,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三)主动配合,加强联系。要尊重效能监督员(民评代表)的调查权、监督权、评议权,积极支持、主动配合民评工作,加强与省民评办的沟通与联系,虚心接受效能监督员(民评代表)、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认真对待效能监督员(民评代表)的质询、意见、建议,确保效能监督员(民评代表)顺利履行职权。
(四)统筹安排,确保实效。在评议活动中,要正确处理好评议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既要集中时间、人员搞好评议活动,又要统筹安排好工作,以评议促工作,以工作成果检验评议活动的效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附件:甘肃省教育厅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
政风行风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甘肃省教育厅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陈保平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省高校工委副书记、省高校纪工委书记
副主任:刘玉泉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赵凯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省高校工委组织部部长
张岚省教育厅机关党委副书记
王爱平省教育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省高校纪工委副书记
成员:赵振文省教育厅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董仲奇省教育厅人事处调研员
焦鹏宁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科员
许力斌省教育厅监察室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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