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庆阳市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庆阳市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庆政办发〔2013〕1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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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5-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庆阳市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为进一步向参保职工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确保全市社会保障卡建设统一、规范、有序、安全,现就做好全市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会保障卡(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是持卡人办理各项业务的电子凭证和辅助手段。我市社会保障卡芯片容量为32K,加载了金融服务功能,是劳动者进行信息查询、参保缴费、待遇申领、金融存取、就医购药的电子凭证,也是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社会保障服务的重要载体,具有一卡通用、一卡多用,降低行政成本、增强公共服务的作用。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实现精确管理”,确定“十二五”末全国发卡8亿张社会保障卡的目标。按照国家及省上工作要求,今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目标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社会保障卡的发行与管理作为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的重要措施,列入本县(区)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落实。
二、明确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任务
2013年底,实现全市(含所辖县、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全覆盖;2014年底,实现其他险种参保人员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全覆盖;2015年底,实现新农保参保农村居民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全覆盖。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将社会保障卡的发行任务层层分解下达,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年底按期完成30万张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任务。今年,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险统一应用软件要全面完成上线任务。社会保险应用软件已上线的县(区),要同步开展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的采集和比对工作,充分利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业务经办窗口和乡镇(街道)、社区(村)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多渠道采集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采集的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应符合全市统一的标准、格式和规范(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包含持卡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照片等个人基本信息),采集的个人照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相关技术要求。对于采集的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各县(区)要认真整理和比对,务必做到准确无误,并对所提供制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统一规范社会保障卡制卡工作流程
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制卡流程。主要流程为:第一步,由各发卡地配合市上统一招标的数据采集商采集并比对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含个人照片),形成本县(区)、本部门符合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第二步,通过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统,将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录入或批量导入市社会保障卡数据库;第三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对制卡数据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制卡数据发送至合作银行进行开户;第四步,合作银行将具有开户信息的制卡数据送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重新批量导入市社会保障卡数据库;第五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对具有开户信息的制卡数据进行再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制卡数据发送至卡商进行制卡;第六步,卡商将社会保障卡送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进行初始化,完成社会保障卡的制作流程。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将社会保障卡成品发送到各县(区)人社局,由县(区)人社局、合作银行县(区)支行、卡商共同验收后,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经办机构配合发放到持卡人。
四、严格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发行社会保障卡是党和政府推进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措施、惠及更多群众的重要举措,服务对象可以凭借社会保障卡更加便捷地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和就业服务,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各县(区)、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规划和部署,积极稳妥地推动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明确一名负责领导,由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和业务经办机构组成工作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做好社会保障卡的制作发行和管理工作。市人社局要建立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管理定期通报制度和考核奖励机制,确保完成社会保障卡制卡任务。
(二)强化管理,确保质量。在各项业务领域中,要全面推广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做好新旧卡的换发和衔接过渡工作。对于各县(区)自行发放的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各类旧卡,统一换发符合标准规范的新社会保障卡。今后,凡是城乡居民申请新发、补发、换发的卡,以及异地就医人员申领异地就医结算的卡,均要统一发放符合标准规范的社会保障卡。过渡期间,要保证业务系统、读卡机具兼容新旧卡的使用。2013年底,完成社会保障卡替换原有各类旧卡的工作。要加强社会保障卡安全管理,杜绝安全隐患。
(三)明确责任,有序推进。此次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合理安排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异地工作人员的信息采集顺序,充分动员各方力量参与信息采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信息采集中遇到的问题。我市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和发卡工作,由庆阳市人社局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并提供培训和技术服务,2013年首次信息采集和发卡不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从2014年1月1日起将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社会保障卡工本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单位必须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所收工本费属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县(区)、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工作环节和各项要求,严把信息质量。因采集错误信息致使社保卡报废的,重新制卡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同时要增强时间观念,严格时限要求,确保按期完成信息采集任务。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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