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惠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惠府〔2011〕6号
颁布日期:2011-01-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印发惠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府〔20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惠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惠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

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提出的到2012年实现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全覆盖目标,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农保工作,确保实现三年全覆盖目标,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与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农保制度,重点做好中老年农民的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逐步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目标。

(二)基本思路。

1.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按照省提出的分三步走的总体思路推进新农保:第一步着力解决60周岁以上老年农民的养老问题,用三年的时间实现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民全覆盖;第二步着重组织45周岁以上的中老年农民参保,三年实现全覆盖;第三步积极引导、鼓励16~44周岁的年青农民参保。

2.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率先实现全覆盖,其他县、区积极推进。2011年上半年博罗县、大亚湾开发区、惠阳区率先实现新农保全覆盖,2011年12月31日前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实现新农保全覆盖;农业人口较多的惠东县、龙门县,2011年选择20%以上的乡镇试点,2012年6月30日前实现全覆盖。市将加强对惠城区、仲恺高新区、惠东县、龙门县新农保工作的督导,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2012年6月30日前实现全市新农保全覆盖目标。

3.建立健全各级财政对新农保的稳定投入机制,确保财政各项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做好新农保各项补贴资金需求的测算,把新农保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拓宽新农保资金的筹集渠道。

4.按照安全、便捷、高效的要求,构建工作体系、经办力量和信息系统三位一体的新农保工作架构。建立健全新农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建立和落实新农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检查、督导、考评、奖惩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新农保经办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形成县、乡镇、村三级经办服务网络。加快建立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和统一新农保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

我市有农村户籍人口186万人,其中16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纳入新农保保障范围的农民141万人,45周岁以上的中老年农民55万人,60周岁以上的老人25万人。按照新农保分三步走的总体思路,全市新农保三年全覆盖的主要目标是:从2010年起到2012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新农保制度,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民100%落实社会养老保障,优先解决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贫困村60周岁以上老人的参保问题。45周岁以上农民的覆盖率达到100%,并积极引导、鼓励中青年农民参保,基本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目标。

各年度的基本目标是:

2010年,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20%以上,参保人数达到30万人。其中领取养老待遇的60周岁以上老年农民达到7.5万人,45周岁以上中年农民参保人数达到17万人。

2011年,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40%以上,参保人数达到50万人。其中领取养老待遇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民达到17.8万人;45周岁以上中年农民参保率达到70%以上,参保人数达到38.2万人。

2012年,全市实现新农保全覆盖。其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民全部落实社会养老保障,参保率达到100%,领取待遇人数达到25万人;45周岁以上中年农民参保率达到100%,参保人数达到55万人。

三、资金安排

新农保补助资金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缴费补助:按照省的部署,列入国家和省试点的(目前博罗县、大亚湾开发区、惠阳区已列入)缴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由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担,其中省、市各负担10元,其余部分由县负担。各县、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另行提高缴费补助标准,提高部分由县、区财政负担。

第二部分是基础养老金部分:我市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由省规定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60元(提高的5元由市财政负担)其中中央补助27.5元,省补助13.75元,市财政补助11.875元,县(区)补助6.875元。各县(区)可结合实际,另行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部分由县(区)财政负担。

2011年力争惠城区、仲恺高新区、惠东县、龙门县全部列入国家或省试点,暂未批准列入国家或省试点的县(区)开展新农保,应由市级财政承担的补助部分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应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的补助部分资金暂时由县(区)财政承担(时间一年),2012年实现全省覆盖后应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的补助部分资金申请由省财政承担。

四、工作措施

(一)抓紧动员部署,明确目标要求。市政府将在2011年初召开新农保三年全覆盖工作动员会,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并下发新农保三年全覆盖实施方案。各县、区按照市的统一部署,研究制订本县(区)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三年全覆盖工作。各县、区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要在2011年2月20日前报市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新农保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各县、区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县(区)新农保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协调重大政策和检查、督导,形成政府领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各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对进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通报。认真总结前一阶段试点的经验教训,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进一步完善新农保政策。

(三)落实财政补助,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各级财政要严格按规定把新农保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拓宽新农保资金筹集渠道,充分利用社会资金资助农村贫困老人参保。

(四)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并采取政策宣讲、印发宣传单张、张贴标语、编排地方戏、宣传小品等宣传方式,向农民群众深入宣传新农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其重要意义,把政策和有关知识送到农民家中和田间地头,广泛动员农民积极参保。同时要通过宣传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新农保工作的良好氛围,鼓励年轻子女为父母缴费和社会各界资助家乡困难老人参保,多渠道筹集新农保资金。为扩大宣传声势,2011年下半年组织一次市、县、镇三级联动的新农保政策宣传周活动。

(五)加强经办力量,提高服务水平。为切实加强对新农保工作的具体组织和指导,各县、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安排专职人员,确保有足够的力量开展新农保工作。为更好地推进新农保,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乡镇社保所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村委会要配备一名专职协办员,协助做好新农保工作,形成县、镇、村三级新农保经办服务网络。

(六)加快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科学化管理。按照统一、规范、安全、便捷的要求,加快新农保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覆盖全市、连接经办机构以及相关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和统一新农保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七)规范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建立健全内控和基金稽查制度,对基金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新农保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各级政府财政、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新农保基金的监督检查。

五、关于列入国家或省试点的启动时间

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安排,我市列入省第二批试点的惠阳区新农保启动时间为2010年10月1日。农民从2010年10月1日起缴费参保,各级财政从2010年10月份起安排各项补贴资金。2011年、2012年列入国家或省试点的启动时间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安排确定。

附件1

惠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目标

单位:万人

序号县(区)

农业

人口

总数

16周

岁以

上人

口数

45周

岁以

上人

口数

60周岁以

上人

口数

2010年任务目标

2011年任务目标

2012年任务目标

45周岁以

上人口数

其中60周岁以

上人口数

45周岁以

上人口数

其中60周岁以

上人口数

45周岁以

上人口数

其中60周岁以

上人口数

参保率

参保

人数

参保率

参保

人数

参保率

参保

人数

参保率

参保

人数

参保率

参保

人数

参保率

参保

人数

全市合计

186

141

55

25

30%

17.6

30%

7.5

70%

38.2

70%

17.8

100%

55

100%

25

小计

1

已列入

省试点

县区

博罗县

59.7

46

17

7.5

80%

13.6

80%

6

100%

17

100%

7.5

100%

17

100%

7.5

2

大亚湾

开发区

2.7

2.3

1

0.4

80%

0.8

80%

0.3

100%

1

100%

0.4

100%

1

100%

0.4

3

惠阳区

18.6

16

6.4

2.5

50%

3.2

50%

1.2

100%

6.4

100%

2.5

100%

6.4

100%

2.5

4

2010年未列入

试点县

惠城区

22.8

16.3

7

3.2

100%

7

100%

3.2

100%

7

100%

3.2

5

仲恺

高新区

9.1

7.3

2.6

1

100%

2.6

100%

1

100%

2.6

100%

1

6

惠东县

49.6

35.6

14

6.6

20%

2.8

30%

2

100%

14

100%

6.6

7

龙门县

23.5

17.5

7

3.8

20%

1.4

30%

1.2

100%

7

100%

3.8

附件2

惠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资金测算表

单位:万人、万元

项目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全市农业人口数

186

186

186

其中:16周岁以上应参保人数

141

141

141

覆盖面

博罗县、大亚湾开发区

博罗县、大亚湾开发区、惠阳区、惠城区、仲恺高新区

全市覆盖

各级财政负担总数

7880

15588

25140

中央

2640

5148

8250

省级

1087

3300

5275

市级

1567

2950

4770

县级

2586

4190

6845

说明:

1、全市开展新农保时,由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将并入新农保,届时原市财政投入被征地农民的补助资金将减少投入1050万元,因此,此表中市财政负担的4770万元,实际只另外增加投入3650万元。

2、全市16周岁以上农村人口数为141万人,其中16至59周岁人数为116万人,60周岁以上人数为25万人。

附件:1.惠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目标

2.惠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资金测算表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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