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2]233号

市、区人民政府,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省政府考核组将于2013年1月底前到我市检查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完成情况。为切实做好迎检工作,检查落实201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完成情况,根据《转发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府办〔2011〕25号)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近期将由市政府应急办牵头对各市、区和市有关单位落实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目标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1月8日至11日对各市、区进行考核(具体行程安排见附件1),另视情况对市有关单位进行随机抽查。

二、考核方式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三、相关要求

(一)各市、区和市有关单位要按照江府办〔2011〕25号文要求,认真总结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并填写《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自评表》(附件2)。总结报告和自评表请于2012年12月31日前报市政府应急办。

(二)各市、区和市有关单位要指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落实1名经办人作为联系人。有关人员名单(含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请于2012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政府应急办(联系人:张剑辉,联系电话:3273199、13828032525;王业明,电话:3273109、13822335398;传真:335314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考核行程安排

2.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自评表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6日

江府办函233号附件1.doc

http://www.jiangmen.gov.cn/gov/0101/201212/P020121211634642035275.doc

江府办函2012233号附件2.doc

http://www.jiangmen.gov.cn/gov/0101/201212/P02012121163464203273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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