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新增社会保险参保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新增社会保险参保任务的通知

清府办函〔2014〕1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4〕7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今年10月24日关于扩面征缴执法检查的视频会议要求,为推进我市企业职工全员足额参加社会保险的工作,市政府决定在2014年9月社会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基础上,新增社会保险实际缴费40100人的参保任务[各县(市、区)具体任务附后]。请各县(市、区)务必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任务。

附件:各县(市、区)新增社会保险参保任务表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8

附件

各县(市、区)新增社会保险参保任务表

单位:人

项目

县(市、区)

2014年9月社保

系统缴费人数

实际增加缴费人数

全年目标缴费人数

1

2

3=1+2

市直

94607

6500

101107

清城

90517

9000

99517

清新

79813

9000

88813

英德

56853

12000

68853

连州

24284

1000

25284

佛冈

36969

1500

38469

连山

5228

200

5428

连南

7892

300

8192

阳山

15669

600

16269

全市

411832

40100

45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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