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市医疗执业风险保险管理办法》等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颁布单位:广东省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市医疗执业风险保险管理办法》等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卫计规〔2014〕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原市卫生局制定发布的《深圳市医疗执业风险保险管理办法》等2件规范性文件。我市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机构设置等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1月4日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执业风险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卫发〔2004〕4号)

2.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的通知(深卫医发〔2004〕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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