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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予市质监局等十个单位为2012年度市人民政府标兵窗口单位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予市质监局等十个单位为2012年度市人民政府标兵窗口单位的通知
湛府办函〔2013〕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奋勇经济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2年是我市机关作风整治年,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以“树理想、燃激情、优服务、提效能、促发展”为主题,坚持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为主线,以提高效率为核心,不断创新服务机制,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建设幸福湛江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为了发扬成绩,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市质监局、市房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国税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为2012年度市人民政府“标兵窗口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勤奋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为湛江五年崛起作出新贡献。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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