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面完成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先进集体的通报

颁布单位: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文号:肇府〔2009〕14号
颁布日期:2009-03-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肇府〔2009〕14号

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面完成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先进集体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8年,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采取有力的措施抓扩面、抓征缴,克服了全球金融危机对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工作带来的困难,积极推进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扩面征缴任务。根据《2008年度肇庆市社会保险工作考核办法》(肇府办〔2008〕66号)有关规定,经年终考核验收,端州区、鼎湖区、四会市、高要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政府和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全面完成了2008年度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任务,特此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政府和肇庆高新区管委会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的工作力度,努力完成今年各项扩面征缴任务,为推进社保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肇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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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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