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旅游船艇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北政办〔2016〕42号
颁布日期:2016-03-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政办〔2016〕42号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旅游船艇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旅游船艇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3月3日

北海市旅游船艇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我市旅游船艇(包括快艇、摩托艇,以下统称旅游船艇)的管理,规范经营者行为,确保旅游安全,优化旅游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树立我市良好的旅游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遵循“消除隐患、规范管理、集中经营、提升品质”的原则,在尊重历史和结合现状的基础上,通过综合整治切实解决银滩、侨港、南氵万、涠洲岛等区域旅游船艇长期以来存在的无序经营状态,纳入规范化经营管理轨道,消除旅游安全隐患,提升海上游项目的品质和形象。

二、整治时间:2016年3月1日一2016年6月30日

三、整治对象:银滩旅游区、侨港镇海滩、南氵万海滩和涠洲岛等区域内经营的旅游船艇。

四、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北海市旅游船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伍国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冯学清市政府副秘书长

许华本市旅发委主任

蒋同根银海区区长

李斌施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梁思奇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远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员:左晓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覃善府市安监局局长

邓金雄市工商局局长

庞文运北海海事局局长

郑定雄市体育局局长

刘江河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

贾志刚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丽琼市法制办副主任

覃全市边防支队副支队长

蒋荣能海警北海支队副支队长

麦运隆北海船舶检验局局长

谢文浩北海旅游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公司推进组、船舶检测组、联合整治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不少于2人,银滩、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各抽调4人,全脱产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二)各工作小组职责与任务。

1.综合协调组。

组长:许华本(兼)

副组长:梁思奇、左晓峰、蒋同根、李斌施、周丽琼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旅发委、银海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北海银滩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法制办、北海海事局、北海船检局等部门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拟定旅游船艇综合整治的公告;参照国内其他沿海城市的类似管理办法,确定旅游船艇行业主管部门及职责,研究出台旅游船艇规范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旅游船艇的综合整治工作,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组织宣传报道。

2.公司推进组。

组长:蒋同根(兼)、李斌施(兼)

副组长:市工商局、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北海银滩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北海旅游集团各一名分管领导

成员由银海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工商局、旅游集团等部门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对现有旅游船艇经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按管辖区域分别组织召开业主座谈会、动员大会,做好做足旅游船艇业主思想工作,化解整治矛盾;牵头指导业主组织成立旅游船艇公司(银滩区域主要是重启已成立的公司)相关工作,推动旅游船艇业主完善经营手续,纳入公司合法经营;指导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无投诉优质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3.船舶检测组。

组长:麦运隆(兼)

副组长:北海海事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各一名分管领导

成员由北海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体育局、安监局、北海船检局、银海区政府等部门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依法对现有旅游船艇进行技术检测,制订旅游船艇运营质量检测标准和旅游船艇淘汰质量标准,组织培训,发放相关证书。

4.联合整治组。

组长:罗远富(兼)、贾志刚(兼)

副组长:市工商局、旅发委,银海区政府、北海银滩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各一名分管领导

成员由市工商局、公安局、旅发委、北海银滩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银海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海警北海支队、边防支队等部门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依法对整治范围内拒不配合综合整治、不服从管理、不依法依规经营的旅游船艇及艇主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五、整治措施

(一)发布整治公告,出台管理办法。

发布整治通告,深入调研,制定与我市实际情况相符的海上旅游船艇管理办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职责,对我市旅游船艇经营准入条件、运营模式和安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以确保整治的规范性,为旅游船艇的运营建立长效机制。

(二)依法组建旅游船艇经营公司。

对旅游船艇经营实行公司化经营和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银海区政府和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负责牵头指导各自管辖区域内的旅游船艇经营业主统一筹建旅游船艇经营公司。

符合加入公司经营条件的艇主且旅游船艇经检测合格的,可申请加入公司经营,并获得相应的经营资格;不按规定参加整治的艇主或整治后旅游船艇安全指标仍不达标的,不得加入公司经营。今后凡参与旅游船艇经营的,一律纳入各旅游船艇经营公司统一管理,个人不得独立经营,各区域旅游船艇实行总量调控。

(三)开展旅游船艇清理登记和技术检测。

对旅游船艇运营进行登记并实施安全检测。由公司推进组对各区域经营的旅游船艇进行调查摸底,编制《北海旅游船艇调查和检验登记表》,督促各业主对旅游船艇进行登记。登记完毕后由船舶检测组开展技术检测。经技术检测,经营业主持有船舶登记证书,符合安全要求的旅游船艇,其驾驶员持有效的适任证书,可以纳入公司营运。

不按要求参与登记和检测,或经检测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无资格参与经营,由联合整治组强行清理。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研究旅游船艇规范管理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督促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由交通、海事、公安、旅游等部门及属地政府抽调人员共同组成相对固定的巡查小组,对银滩旅游区等相关区域内经营的旅游船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三是整治结束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配合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旅游船艇进行日常监管。

六、时间安排

整治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3月1日—2016年4月1日)工作准备阶段。此阶段主要工作为调查摸底旅游船艇的情况,对经营业主进行宣传发动,发布整治公告,出台相关管理政策。

第二阶段(2016年4月2日—6月20日)全面实施整治阶段。此阶段重点规范旅游船艇业主经营行为,依管理办法组织对旅游船艇进行技术检测,受理业主经营申请,引导旅游船艇经营业主走集中经营之路,指导组织成立旅游船艇经营公司,同时对达不到要求的旅游船艇进行清理。

第三阶段(2016年6月21日—6月30日)成果巩固阶段。此阶段要进一步建章立制,后续跟踪管理和检查,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旅游船艇经营按新的模式运作,旅游船艇经营企业走上正常化经营轨道。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旅游船艇管理事关我市海上旅游安全大局,事关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影响旅游和全市形象,各相关部门要按市政府要求,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加强工作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力领导。

(二)统筹协调,稳步推进。牵头部门要加强整治工作统筹力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力度,加强与旅游船艇业主的的沟通,化解矛盾,凝聚共识,创新方法,力求实效,保证各项整治措施的稳步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整治期间,请市委宣传部做好媒体的协调工作,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加强正面宣传,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四)加大督查,实施问责。市政府督查室加大对整治工作的督查力度;市监察部门对因工作不力,扯皮推诿,影响整个整治工作推进的单位和个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督查。经督查工作仍不到位,影响整治工作推进的,由监察部门按相关规定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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