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北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北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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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7-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北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切实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实现促进农业平稳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目标,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北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林山青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叶山副市长
玉明海副市长
成员:林炳腾市政府副秘书长
阮勇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文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小文市金融办主任
赵太峰市工信委副主任
彭定永市农业局副局长
林光汉市水产畜牧局副局长
陈晓毛市林业局副局长
陈润珍市气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黄文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调整,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政策,制定我市实施意见;统筹推动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动员、指导和协调各级各部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市财政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制定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办法;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中长期计划和年度工作方案;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以及保险专项资金的财务监管。
(二)市金融办。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承办机构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参与制定和实施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办法;参与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
(三)市工信委。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企业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参与制定、协调落实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办法和年度工作方案。
(四)市农业局。牵头研究、提出种植业保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议;参与制定、协调落实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办法和种植业保险年度工作方案;参与种植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和理赔工作。
(五)市林业局。牵头研究、提出森林保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议;参与制定、协调落实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办法和森林保险年度工作方案;参与森林保险政策的宣传和理赔工作;负责协调国有林场参保工作。
(六)市水产畜牧局:牵头研究、提出种养殖业保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议;参与制定、协调落实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办法和养植业保险年度工作方案;参与养植业保险政策宣传和理赔工作。
(七)市气象局:负责主要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研发、政策性农业保险天气指数研究及相关数据库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灾情评估工作;为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必要的鉴定材料。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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