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

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深化全市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全面构筑我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力确保“世客会”在我市顺利、成功举办,市政府决定从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市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战役目标

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使我市火灾明显减少,火灾形势稳中有降,并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确保整个战役期间特别是“世客会”期间全市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二、战役指挥部

市政府成立分管消防工作副市长为指挥长,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各行业部门分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的“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负责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在消防支队,负责每天收集、每周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集生产(经营)、储存、住宿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经营储存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各县、区政府要逐级进行部署,组织有关部门机关人员及乡镇、街道人员成立检查组,充分发动社区、居(村)民,深入排查火灾隐患。要实行逐级责任制,建立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行“网格化”排查,建立健全档案。全市实行三级网格化排查,一级网格以市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为单位,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并指导本行业、系统部门的下属单位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整治工作;二级网格以县、区政府为单位,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三级网格以社区、村委以及公安派出所为单位,以各自管辖辖区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个网格要明确落实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做到“定人、定任务、定辖区、定单位、定时间、定进度”;排查的社区、乡村、单位场所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

(三)强化工作措施,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部门间要建立完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联合开展火灾隐患整治。消防部门要成立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高层在建建筑、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六个技术小组,按时间、分阶段,突出重点区域和时段,联合对应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分类排查整治。各居(村)委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对本辖区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集生产(经营)、储存、住宿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等进行逐一排查并登记造册,对建筑耐火等级低的场所,要督促单位储备足量的消防用水,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对电气线路实施套管保护,严禁违章用火用电;对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堵塞或上锁等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责令单位立即整改;对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的生产加工作坊和“三合一”场所,要坚决责令单位搬离或对人员住宿与其他部位进行完全防火分隔。各村委要定期对农村道路的畅通情况进行检查,在村里设置一处以上消防加水点或消防水池,购置手抬或推车式消防泵、消防水带、消防水桶、灭火拖把等一些必须的灭火器材,并广泛发动村民采取甘蔗与其他作物间种等形式开辟防火隔离带。在甘蔗火灾多发季节,各村委要成立由村主任(村长)为组长的农村甘蔗防火领导小组,依托治安联防队建立义务或专职消防队,在村口、路边醒目位置刷写消防宣传标语,加强对家庭初起火灾、甘蔗地火灾等常见火灾防治和扑救方法的讲解培训,以提高村民防火救灾能力;实行防火巡逻制度,严禁乱烧甘蔗叶等行为,需焚烧甘蔗叶的村民,应当提前报告村委,同时落实措施,做好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甘蔗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执法,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市电信部门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设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专号,并在全市公布,新闻媒体要积极予以配合。各县、区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政府挂牌督办。

(五)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举报隐患。各县、区要在主流媒体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清剿火患”战役期间每周都要有跟踪报道排查整治、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市消防支队要每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发布“清剿火患”战役战况,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向社会公告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并设立奖励资金,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10日至2012年2月6日)。各县、区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开展“回头看”,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并对全市战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各县、区要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每天收集上报、每周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各县、区要在国庆、“世客会”、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和特殊时期开展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高潮。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县、区,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明确1~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干部,各村(居)委会要明确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收集上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各部门、警种间的消防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警种、公安派出所“清剿火患”战役工作任务,全警动员打好“清剿火患”战役。“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骨干力量下沉到一线,落实到网格参加“清剿火患”战役,分管领导每周要带队督查指导本辖区、本部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消防支队领导每周要带队检查一定数量的单位场所。对火灾多发、高发辖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市政府将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并跟踪督导验收。

(三)严格奖惩,激励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将“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与单位考评和干部绩效考核、晋职晋级挂钩,严格奖惩。公安部将对“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拿出1亿元人民币进行补贴、奖励,市政府也将拿出专项经费对我市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补贴、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各单位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市“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2011年10月10日报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2011年10月份起,每10天报告一次“清剿火患”战役战况,每月25日报当月的战役工作小结;2012年2月25日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

全市“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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