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黔府办发 〔2009〕 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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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5-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9〕53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2009年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2009年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省国土资源厅
为做好我省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15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08年我省地质灾害情况
2008年,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以及汛期降水量明显增大等因素的影响,全省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高于常年。全省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381起,其中,滑坡260起,崩塌76起,泥石流5起,地面塌陷22起,地裂缝18起。因灾死亡37人,失踪1人、受伤17人,直接经济损失3206.40万元。全省除贵阳市、黔南自治州、六盘水市和铜仁地区外,其余5个市(州、地)中的10个县(市、区)均有不同程度人员伤亡。2008年发生的地质灾害中,因自然因素引发344起,占90.29%;人为因素引发37起,占9.71%。
与2007年度相比,全省地质灾害发生总数明显减少(尤其是6—9月汛期有大幅减少),总计减少323起,同比下降45.88%,因灾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1.43%,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2.40%。但各地受灾程度不一,特别是在地势较高地区,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态势相对严重。
二、2009年全省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情况
据省气象台预测,2008年12月至2009年8月,我省毕节地区西部降雨量为750—800毫米,六盘水市南部、安顺市、黔西南自治州和黔南自治州南部为1100—1300毫米,省内其余地区为801—1099毫米。降雨量时空分布不均匀,6—8月为集中降雨时段,降雨量东部略多,西部略少,局部地区降雨量增大。综合我省多年地质灾害时空分布规律、发育特征、形成机理、气象气候等引发因素进行类比分析,预测我省2009年地质灾害趋势是: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仍然较高,发生总数可能约高于正常年份,主要灾种仍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其中滑坡所占比例较大;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以降雨为主,发生时间主要分布在5—9月,高峰时段为6—8月。此外,人为因素、工程建设活动等因素也会在局部地区引发地质灾害。
(一)主要区域预报。省内西部、南部及东北部地区为灾害多发区。其中,遵义市西北部、毕节地区中东部、六盘水市、安顺市、黔西南自治州和铜仁地区大部、黔南自治州南部为主要发生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二)重点矿山预报。截止2008年底,我省有各类矿山7038个,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六盘水、毕节、遵义、黔西南等地的煤矿区,贵阳、黔南等地的磷矿区,遵义、铜仁等地的汞矿区是重点区域。特别是在采空区、矿区陡崖、矿渣堆积地带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各类采石采砂形成的陡峻边坡地带较易发生崩塌和滑坡。
(三)重要交通干线预报。黔渝、贵昆、水柏、南昆、内六线贵州段等铁路,321、326、201等国道,遵崇、水黄、清镇、贵新、关兴、贵毕、三凯、凯麻、镇胜、贵遵等高等级公路的斜坡地段,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
(四)重点工程预报。在建的火电站,电煤基地新建矿山,在建水库(水电站)和已建水库(水电站)库区范围,集中开发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区等地的开挖、堆填区域内边坡及斜坡地段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
(五)旅游区预报。部分位于中西部地区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旅游景点景区,山区一些在建或即将进行建设的旅游景点,特别是沟谷口建有人工游泳池、钓鱼池及其他游乐设施的地方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群测群防是现阶段我省地质灾害防治的现实可靠的有效手段,要完善体系,提高实效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组织对所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集镇、交通线路、工矿企业、居民集中居住地进行汛前排查,并针对各隐患点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制定具体的防灾减灾措施,对已调查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予以公告,确保安全度汛。要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明确监测责任人。要采取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建明白墙、树警示牌、设置临灾预警信号等日常监测措施,提高监测预报水平。要积极做好防范工作,加强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或不稳定的地质体监测工作,对有重大威胁的应实行重点监管、治理搬迁。切实加大地质灾害防灾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二)强化汛期值班制度,保证防灾信息畅通。各地国土资源、气象、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要完善“灾害信息管理机制”。确保灾情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提高灾情预警信息的覆盖面和时效性,准确、及时发布信息。要加强灾害信息会商和评估,建立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灾害信息的分析、处理、应用。要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系统,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按照“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完善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救援队伍建设,配备相关设施。要认真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逐步开展2009年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
(三)加强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当前,我省仍有部分山区中小学地处地质灾害易发区,各地政府(行署)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逐一排查,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山区中、小学,要编制防灾预案,明确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师生的防灾意识和自我救助能力。对2008年启动的受地质灾害威胁69所学校的搬迁避让治理,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抓紧时间,按要求完成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学校的搬迁治理工作。
(四)严格工程项目危险性评估工作。各地政府(行署)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要求,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切实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
(五)抓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根据《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近年来地质灾害防治情况,确定2009年度省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10个(见附件)。请各地政府(行署)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尽快进行治理,及时消除隐患。各地要加强对国家和省批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及时解决配套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实施的效果。
附件:贵州省2009年度省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一览表
附件:
贵州省2009年度省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一览表
序号县(市、区)名称地理位置稳定性受胁户(对象)诱发因素防治措施
1水城县顺场滑坡水城县顺场乡不稳定中学、乡政府自然治理
2钟山区杉树林滑坡钟山区杉树林不稳定自然治理
3大方县大方县滑坡群大方县城不稳定8125自然治理
4印江县坪兴寨滑坡印江县峨岭镇不稳定自然治理
5铜仁市甲州危岩体铜仁市不稳定自然治理
6石阡县花桥镇东街滑坡石阡县花桥镇不稳定自然治理
7岑巩县思肠中学滑坡岑巩县思肠镇不稳定自然治理
8镇宁县良田乡中心完小滑坡镇宁县良田乡不稳定自然治理
9安顺市龙宫风景区滑坡安顺市黄果树风景区不稳定自然治理
10南明区仙山洞崩塌贵阳市南明区西湖办事处不稳定自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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