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11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8-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11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农委关于《贵阳市2011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贵阳市2011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意见

由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省政府承办的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下简称“第九届全国民族运动会”)将于2011年9月10日至18日在贵阳市举行,为更好协助各代表团做好参赛动物在筑期间的动物防疫、场地消毒等工作,提前做好秋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在“第九届全国民族运动会”开幕前完成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规定,结合“第九届全国民族运动会”具体情况,现就2011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以下简称“秋防”)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如下:

一、高度重视,“第九届全国民族运动会”动物安全及秋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做好“第九届全国民族运动会”期间动物及其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工作,关系到“第九届全国民族运动会”的成功举办,也是对我市兽医卫生保障能力的一次检验。各区(市、县)政府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深入贯彻《动物防疫法》,全面加强防疫、监测等各项措施,主动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全力保障“第九届全国民族运动会”期间动物的安全。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先后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A型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有的是新传入发生,有的是病毒变异、致病力增强所致,更有的是因为多年未发病对防疫产生松懈所致。这些情况,都需要我们进行科学研判,超前谋划,牢牢把握防控工作主动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警觉,充分认识秋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秋防工作。

二、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第九届全国民族运动会”参赛动物安全和秋防工作

各区(市、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今年我市秋防工作总体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和各项措施,做好组织工作,坚持“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同时要兼顾“第九届全国民族运动会”举行的时间段,制定本辖区内动物疫病免疫方案,对秋防工作进行早安排、早落实。

2011年7月20日起清镇市和花溪区提前启动秋防,8月5日前建立“第九届全国民族运动会”赛马比赛场地周边3-5公里免疫带,重点免疫口蹄疫和炭疽。全市秋季动物集中免疫于2011年8月1日启动,重点保障“第九届全国民族运动会”畜产品特供养殖企业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区(市、县)政府务必按照要求于2011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秋防,并报送工作总结。

(一)加强免疫和监测、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根据农业部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11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四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总体要求是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各区(市、县)政府应结合实际制定免疫方案,指导养殖企业和养殖户主要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集中强制免疫,同时加强其他动物疫病和圈养野生动物的免疫,城区要加强鸽子等禽流感免疫,确保高致病禽流感、口蹄疫免疫密度达100%,猪瘟、高致病蓝耳病、新城疫免疫密度达95%以上。

根据农业部《2011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农业部门要加大免疫抗体监测力度,继续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合理安排监测时间,对监测不合格的群体及时补免,保证群体免疫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充分发挥监测的预警预报作用,提高动物防疫水平。

(二)加强物资储备、疫苗接收和保存登记,进一步完善免疫档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县)政府要加强疫苗、消毒药品等物资储备工作,明确专人管理,认真做好疫苗接收、登记、保存和发放工作,确保疫苗质量。指导规模场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对动物建立免疫档案,详细记录免疫种类、免疫时间、疫苗来源和免疫人员,规范档案管理。

(三)加强培训宣传,强化动物疫情报告,防止疫情扩散

各区(市、县)政府在开展集中免疫前要组织对免疫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免疫到位,保证免疫质量。进一步加强重大疫病防控宣传,提高群众防疫意识,切实做到群防群控。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严格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按“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果断、依法处理,防止疫情传播和扩散。

(四)加强畜禽标识管理,逐步建立追溯体系

动物标识管理信息系统、动物生命周期全程监管系统和动物产品标识追溯系统建设是近年动物防疫工作的重点工作。各区(市、县)政府要做好动物标识识读器使用培训和录入工作,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逐步建立信息采集和管理体系,为我市全面开展动物标识管理,建立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做好全省示范工作。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建立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从协办好“第九届全国民族运动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经济稳定的高度,把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免疫纳入当前工作的主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坚持政府和业务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切实落实免疫责任制,针对免疫工作,层层落实到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行事,构建“政府负总责”的防疫管理体系。对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履行强制免疫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时,要严格核查调运畜禽的免疫情况,对调出县境的种畜禽或其他非屠宰畜禽,在调运前2周进行一次强化免疫,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畜、雏禽,应标明其供体的免疫情况,未强化免疫或免疫情况不明的禁止调运。

(三)加强督查。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秋防工作督查方案,对免疫工作进展情况和完成效果进行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免疫工作到位。

(四)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重大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免疫效果监测制度、免疫档案管理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市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要组织对全市秋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促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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