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推进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组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0-11-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推进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组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快速有效果地贯彻落实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省经信委、省监察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0〕58号)文件精神,扎实、无误、不漏一人地做好我州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州推进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杨事柱(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潘桂竹(州国资委主任)

成员:王兴顺(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

刘坤群(州财政局副局长)

彭思清(州纪委副县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

石祖金(州国资委副主任)

胡吉平(州工信委总工程师)

刘贵和(州林业局副局长)

刘泽安(州农委副主任)

田应元(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雷秀杰(州粮食局局长)

李文明(州文体局副局长)

石庆安(州水利局副局长)

刘小海(州广电局副局长)

石信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吴宗炳(州商务局副局长)

田应红(州供销社副主任)

吴微波(州烟草局纪委书记)

邹勇(州医保办主任)

付显康(州社保局局长)

龙明刚(州物资总公司副总经理)

由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邓剑丹同志负责工作组的总协调工作。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王兴顺任办公室主任,石祖金任办公室副主任,相关工作人员:州人社局邹勇、付显康、州财政局张灵娇、州工信委杨德武、州国资委杨万海。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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