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水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黔南府发〔2015〕14号
颁布日期:2015-12-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水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黔南府发〔2015〕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黔南州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3日

黔南州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意见

水是生存之本、文明之源、生态之要,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历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与保护,坚持不懈治水兴州,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洪旱灾害频发、水资源调控能力不足、水土流失严重、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等问题日益凸显,水生态文明建设滞后已成为我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崛起的制约因素。

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是贯彻治水新思路、实现治水管水新跨越的内在要求,是保障黔南水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实践,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确保黔南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全州各级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推进力度,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早日形成人水和谐新局面。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立足黔南水资源丰沛、天然水生态优越、原生态民族文化浓郁等特点,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与节约保护,巩固与完善防洪安全体系,修复区域受损水生态系统,大幅度减少污染严重水体,培养民族特色水文化,加快形成节水防污和保护水生态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支撑全州“一圈两翼”区域经济发展总体布局的内在需求,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把黔南建设成“人-水-城”相依相伴、和谐共生的生态幸福之州。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自然,保护优先。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为核心,牢固树立人水和谐、可持续发展理念,以保障全州防洪减灾安全为前提,遵循区域水资源和水系的自然分布及其演化规律,充分发挥水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力相协调。

2.以人为本,改善民生。面向现实亟需,把最大限度避免减缓水事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人饮安全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同时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公众满意度。

3.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结合黔南州自然地理条件、生态环境现状和社会经济基础,从实际出发,从突出的问题着手,积极探索和创新,构建富有黔南特色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形成岩溶地貌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

4.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考虑水的资源功能、环境功能、生态功能,注重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促进流域与区域、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科学谋划水生态文明建设布局,着力解决制约民生改善、严重影响水生态的关键问题。

5.政府主导,全民共建。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挥公众监督和建言作用,逐步提高全社会公众的水生态文明意识。

(三)基本思路。

立足于“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认识,积极转变治水管水理念,以水生态文明建设统领黔南水利改革发展,从以人为主转变为人水和谐,从人力为要转变为自然力为要,从单一治理转变为系统治理,加快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在水患灾害防治方面,逐步实现从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在水利工程建设方面,逐步实现从重建设、轻管理向管理优先、建管并举转变;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逐步实现从重开发、轻保护向重视保护、科学开发转变;在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逐步实现从重治理、轻预防向预防保护优先、防治并重转变;在涉水事务管理方面,逐步实现从分散管理向统一管理转变。

(四)目标任务。

到2017年,全面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期工作任务,初步构建“水管理、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五位一体的水生态文明体系,全州水生态文明建设初显成效。到2020年,治水管水理念根本转变,水利管理能力显著增强,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保护与河湖健康体系基本建成,水生态文明建设良性机制体制基本建立,水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到2030年,全面形成科学严格的水管理体系、统筹可控的水安全体系、规范协调的水环境体系、良好自然的水生态体系、特色鲜明的水文化体系格局,水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二、主要内容

(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全州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核心,全面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及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实时监控和考核评估“三个体系”框架,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加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在党政考核指标中的占比;建立健全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强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总体规划以及重要产业专项发展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工业聚集区、产业园区的布局中,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实现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积极推进水平衡测试工作,加快制定区域、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强化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健全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度,建立目标考核、干部问责和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三条红线”约束作用,加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优化水资源配置。

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编制全州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库)水量分配方案及水资源调度方案,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提高区域径流调节能力和供水保证率,形成以战略性骨干水源为核心的全州重点市县、区域的水资源调控配置体系;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以“三年行动计划”和“三大会战”夯实水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建设凤山、石龙、甲摆大型水库及一批中小型骨干水源工程和输配水工程,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生态良好,蓄泄兼筹、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水资源保障体系,提高防洪保安能力、供水保障能力、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能力;积极推进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开展中水回用和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建设,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不断完善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水权交易。

(三)强化节约用水管理。

坚持节水优先,大力推进都匀市、贵定县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创建,全面总结经验,因地制宜,加快推广。严格实施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将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进一步优化用水结构,切实转变用水方式。在农业节水方面,加大节水工程投入,推进耕作制度改革,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推广管道输水、喷灌、滴灌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打造一批典型现代化节水和具有绿色生态旅游观光的农业园区;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完善符合我州实际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工业节水方面,实施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扶持政策,加快企业节水改造,重点抓好高用水行业节水减排技改以及循环用水工程建设,逐步淘汰高耗水的落后产能,提高工业用水效率。生活节水方面,加大城市生活节水工作力度,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产品,推广生活节水器具,确保新城区严格使用符合国家节水标准的供水设施、设备,推进老城区供水管网节水改造,不断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完善水价调节机制,研究制定不同行业水价标准,加快城镇居民用水户“一户一表”改造,推行阶梯水价制度,同时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控管理。

(四)严格水资源、水环境保护。

坚持“管理优先,建管并举”的思路,严格管理、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保护水资源的行为,坚持森林保护“六个严禁”和环境保护“六个一律”专项行动不动摇,在管理中保护水生态环境,在保护中提升水生态文明水平,促进人水和谐。

1.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做好水资源保护顶层设计,编制实施全州水资源保护规划,继续实施好全州水污染防治规划。严格监督管理,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和科学管理,推进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工作,充分发挥水功能区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中的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严格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审批,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制定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

2.强化河湖管理。以尊重河湖自然规律、维护河湖生命健康为出发点,推进河湖管理“河长制”。建立规划约束机制,严格河湖水域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健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开展水域岸线登记和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划定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制度,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依法严禁涉河违法活动,禁止围湖造地、围垦河道。继续深入实施“绿色黔南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改善重点河段水环境质量,开展河库健康评估,加速构建“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3.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要求,编制实施黔南州重要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总体方案,继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评估,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完成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完善备用水源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有效发挥应急作用。稳步推进全州1000人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4.提高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明确部门管理职责,加快推进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着力解决污水收集管网普遍存在的“破、损、堵、漏”,不断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等配套设施,以加快实施都匀市污水处理厂二期、都匀经济开发区大坪污水处理厂、洛邦污水处理厂为重点,全面推进城镇生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集约化养殖小区污染治理,逐步完善农村和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减少对水域环境影响。

5.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按照“高产、优质、高效、低耗、无污染”建立生态农业的发展原则,实施山地高效立体农业工程,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区。加快推广科学施肥、安全用药、绿色防控、农田节水等清洁生产技术与装备,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模式,实现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物再生资源化,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水环境。

6.强化工业污染源控制。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沿江、沿河及敏感区高污染高风险行业环境准入。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坚持以调结构、促减排为手段,通过“上大压小”,淘汰落后产能,降低能耗、物耗。继续以乌江、清水江、都柳江三大流域为重点,全力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工业企业、园区环境监管,大力实施磷化工、煤矿、酿酒等行业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加大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和工艺技术改造力度,按“一矿一污水处理站”建设完善矿山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强化矿山废水、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推进高浓度有机酿酒废水综合治理。

(五)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加强对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的保护,综合运用调水引流、截污治污、河道清淤、生物控制等措施,推进生态脆弱河库的水生态修复,特别是磷、煤等矿业开采和弃渣堆砌造成的水生态系统受损的区域,继续推进实施乌江、清水江等流域水污染生态补偿机制。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和恢复,开展龙里大草原、都匀螺丝壳高山台地湿地修复工程。继续加大全州水土保持治理力度,强化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着力建成一批示范性亮点工程。围绕以都匀剑江河等城镇水系为重点,推进杨柳街河流域综合整治,加快形成水生态保护示范区。开展生态河道建设和村寨沟塘综合整治,改善水生态环境。适度建设亲水景观,促进生活空间宜居。

(六)加强水利建设中的生态保护。

在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建设实施、运行调度等各个环节,严格制定和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着力维护水系健康。在河湖整治中,要处理好防洪除涝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科学编制河道治理、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按照规划治导线实施,积极采用生物技术护岸护坡,防止过度“硬化、白化、渠化”,积极引入更加先进的生态设计理念,逐步破解传统生态治理模式下水体不能进行自然交换、植被难以修复的弊端,提高水景观的品味和生态友好度。注重加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促进水体流动和水量交换。同时要防止以城市建设、河道治理等名义盲目裁弯取直、围垦水面和侵占河道滩地;要严格涉河湖建设项目管理,坚决查处未批先建和不按批准建设方案实施的行为。在水库建设中,优化工程建设方案,科学制定调度方案,合理配置河道生态基流,最大程度地降低工程对水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以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为契机,积极打造国家级、省级水利风景区,支持黔南旅游业发展。

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充分发挥水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水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建立部门间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依法理顺事权关系,合理划分州、县两级涉水事权,加强行业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州、县两级信息共享和会商协调等机制,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加强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和对接,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主动补位。强化贯彻落实,各级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

(二)完善相关制度体系。

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水生态文明建设。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和节奖超罚的节水财税政策,鼓励开展水权交易,运用经济手段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探索建立以重点功能区为核心的水生态共建与利益共享的水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注重科技创新,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制定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评价标准和评估体系,完善有利于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体制及机制,逐步实现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适应水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全面提升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水资源、水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人才,加大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加紧培养造就一批科技带头人、拨尖人才。着力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技术实用人才培训,加大基层职工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鼓励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投身水生态文明建设一线。

(四)强化宣传教育。

开展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对于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和认可,倡导先进的水生态伦理价值观和适应水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建立公众对于水生态环境意见和建议的反映渠道,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展览展示、岗位创建、合理化建议等方式,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提高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的自觉性,通过召开水生态文明论坛活动,吸引国内外知名专家为水生态文明建设建言献策。大力加强水文化建设,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形式,传播水文化,加强节水、爱水、护水、亲水等方面的水文化教育,建设一批水生态文明示范教育基地,创作一批水生态文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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