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度黔南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任务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度黔南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黔南府办函〔2013〕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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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7-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度黔南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任务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我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严重滞后。截止5月底,全州实际参保人数为116万人,仅完成净增任务的4%,扩面工作进展缓慢。其中,都匀市、福泉市、龙里县、罗甸县、都匀经济开发区新增参保人数出现负数,导致我州在全省增比进位排名挂末。
为加强全州同步小康创建示范建设工作,确保我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任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监测指标要求。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2013年年初下达全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31万参保任务数的基础上,新增26万人的参保任务数(即20%),确保年末参保总人数达到157万人以
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覆盖率突破95%以上。现将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分解落实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督查调度,确保新增参保任务全面完成。
二、各县(市、区)务必抓紧清理本地信息系统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空帐参保人员(详见附表)。在上报实际参保数据过程中,不得将空帐参保人员列入实际参保人员中统计上报。应建立空帐人员花名册,采取主动上门联系的方式,采取政策讲解、宣传动员等有效措施,让空帐人员主动参保缴费。
三、进一步规范乡镇业务经办机构的业务管理,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四、强化动态管理。从7月开始,州政府将对全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月调度、月通报。
附件:全州2013年新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参保任务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4日
黔南府办函〔2013〕111号附件.xls
http://www.qiannan.gov.cn/qnpublic/auto446/201307/P02013072366627124664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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