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关于对2013年度保险业金融机构支持黔西南州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考核奖励的通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关于对2013年度保险业金融机构支持黔西南州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考核奖励的通报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黔西南州州级保险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州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2013年度保险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2013年度保险业金融机构支持黔西南州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考核奖励。

一、总体评价

2013年,全州保险业金融机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发展保险业务,不断优化险种结构,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了保险服务水平,为促进黔西南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13年度保险业共实现保费收入9.01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12.62%;全州保险业保险赔付支出3.04亿元,达到总保费收入的33.74%。

二、考核情况

(一)考核对象。

州级保险机构为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大地财险、平安财险、阳光财险、中国人寿财险、华安财险、安邦财险、天安财险、鼎和财险、太平财险。

(二)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考核指标及分值。

1.考核各州级保险机构当年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主要考核保险机构当年赔付总额、赔付率、结案率,实行量化考核,总分100分。

2.保险机构当年赔付总额和赔付率(40分)。财产保险类公司考核所有赔款,人寿保险类公司考核意外伤害保险赔款和人身险赔款。

赔付总额(25分):高于当年全州保险行业平均增长幅度且高于本公司上年赔付总额的得25分,高于当年全州保险行业平均增幅但低于本公司上年赔付总额的得15分,低于全州保险行业平均增幅但高于上年本公司赔付总额的得10分,低于全州保险行业平均增幅且低于上年本公司赔付总额的不得分。

赔付率(10分):高于当年全州保险行业平均赔付率的得15分,低于当年全州保险行业平均赔付率但高于本公司上年赔付率的得5分,低于当年全州保险行业平均赔付率又低于本公司上年赔付率的不得分。

结案率(5分):结案率达到100%的得5分,结案率达到90%-99%的得4分,结案率达到80%-89%的得3分,结案率达到70%-79%的得4分,结案率70%以下不得分。

3.积极支持“三农”,为农村提供保险服务(20分)。各州级保险机构当年对“三农”的保险服务,财产保险类的保险机构要积极做好农业种植、森林、能繁母猪、育肥猪、烤烟、农用拖拉机保险等工作,人寿保险类的保险机构要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保险、学生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委托)、新农合养老保险(委托)等工作,按保费占比评分,最高20分,按占比排名,每名次相差1分。

4.积极支持重点项目(15分)。各州级保险机构当年对州重点项目给予保险保障支持,以当年服务重点项目保费收入总额,测算各州级保险机构的保费占比,按其占比计算得分,最高15分,每名次相差1分。州重点项目名单由州金融办提供。

5.保险创新(10分)。各州级保险机构当年保险产品创新取得良好效果;主动协调,帮助企业进行年金管理,办理补充保险等。

6.完善保险服务网点(10分)。各州级保险机构积极强化服务,新增机构或营业网点,每新增一个网点给5分,但总分不能超过10分,没有新增机构的不得分。

7.诚信服务效果评估(5分)。获省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得5分;获州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得3分。

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重大任务的加10分。

三、奖励情况

(一)按照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设置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奖金30万元)。该公司2013年量化考核分为114分,全州排名第一。

二等奖: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奖金20万元)。该公司2013年量化考核分为95分,全州排名第二。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奖金20万元)。该公司2013年量化考核分为94分,全州排名第三。

三等奖: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奖金10万元)。该公司2013年量化考核分为93分,全州排名第四。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奖金10万元)。该公司2013年量化考核分为92分,全州排名第五。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奖金5万元)。该公司2013年量化考核分为81分,全州排名第六。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奖金5万元)。该公司2013年量化考核分为75分,全州排名第七。

州长特别奖:

州保险行业协会(奖金10万元):该协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辅助保险监管、抓好风险防控,促进行业自律,维护保险市场,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二)按照考核办法,奖励资金20%用于获奖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其余奖励资金由获奖单位自行安排。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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