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处置群体性事件总体预案》等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遵府办发〔2012〕19号
颁布日期:2012-01-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处置群体性事件总体预案》等预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2〕19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处置群体性事件总体预案》、《遵义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遵义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遵义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遵义市处置群体性事件总体预案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发生在遵义市的各类群体性事件,维护正常治安秩序,确保社会政治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部处置群体性事件规定》、《遵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遵义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有效联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意见》和上级处置群体性事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群体性事件,是指在遵义市发生的、群体违反法律法规并严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事件。包括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上访、围攻、冲击国家党政机关及其他要害部门或重点单位;聚众堵塞交通、拦截火车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较大规模的罢工、罢课、罢市;大型文体、商贸、庆祝活动发生的骚乱等群体性事件。

对发生在遵义市以外,但引发原因和参与主体为遵义市的,也适用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有效联动,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正确把握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和“有力、有序、有效”的目标,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依法履行职责,注意工作方法,讲究处置策略,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解决在基层,努力把社会危害降到最低限度。严防各种矛盾汇合升级,使局部问题演变成全局性问题;严防敌对势力插手变性,使非政治性问题演变为政治性问题;严防因处置方法不当激化矛盾,使非对抗性问题演变成对抗性问题,非暴力型问题演变成暴力型问题,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和增比、进位、突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指挥

按照高度集中统一、分层组织实施的原则,建立处置群体性事件组织指挥体系。

(一)总指挥部。设在市应急办,由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任总指挥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副总指挥长,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事发地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部成员。主要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研究、决定、批准处置方案和主要工作措施,决定以市人民政府或市公安局名义发布命令、通告,调集指挥跨地区处置力量,下达处置任务要求,及时掌握事态和调整处置对策。

(二)前线指挥部。指挥长由事发地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当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迅速、准确判断事件起因、性质、企图、背景、规模、人员成份、骨干分子及活动方式等,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事件的情况和准备采取的重大措施,制定具体的处置实施方案,统一组织、调动、使用前线各种处置力量和装备,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令并根据实际情况,审时度势,调整策略,果断处置。

四、职责分工

(一)市委政法委。

1.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组织协调当地党委政府、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开展劝阻工作。

2.按照“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要求,对群体性事件参与人员提出的问题认真对待,组织有关单位尽力解决,严防事态扩大。

3.协调群防群治组织参加维护外围社会面治安秩序等工作。

(二)市应急办。

1.经常研究群体性事件的规律和特点,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和建议。

2.负责信息处理,宏观掌握发生群体事件总体情况,及时传达总指挥部的指令,指挥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处置工作。

(三)市公安局。

1.组织开展对不稳定因素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

2.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工作,努力将各类群体性事件苗头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3.及时组织警力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4.组织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严密掌握和控制重点人员动向,适时依法进行打击。

5.加强对重要危险物品、要害部位及社会面的安全管理和控制工作。

6.根据指挥部的指令,组织警力依法对事件进行处置。

(四)武警遵义市支队。

1.负责对重点保卫目标的守卫。

2.根据指挥部指令,组织警力参加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联合处置行动。

3.担负城乡社会面的巡逻和现场警戒等工作。

(五)遵义军分区。

1.加强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建设。

2.组织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与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联合处置行动。

(六)市委宣传部。

1.在市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和指导开展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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