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招商工作计划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招商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琼府办〔2015〕2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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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1-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招商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县和园区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全年签署各类投资合作项目280个,协议投资额超过5000亿元。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实效,扎实做好2016年的招商引资工作,为“十三五”的良好开局储备一批优质项目,不断夯实我省的产业基础,增强经济发展实力,各市县、各有关单位要及早谋划,抓紧拟订2016年招商工作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招商产业
2016年要围绕我省“十三五”重点发展的十二大产业,按照“统一布局、产业集聚、集约用地和严守生态红线”的项目引进原则,重点做好旅游产业、热带高效农业、互联网产业、医疗健康产业、会展业、现代物流业、油气产业、医药产业、低碳制造业、高新技术、教育、文化体育产业等方面的招商引资。
二、重点招商区域
从近几年招商引资情况来看,环渤海、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是我省主要的国内投资来源地,2012-2015年的766个签约项目中,环渤海地区、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分别为258个、193个、108个,分别占34%、25%、14%。香港是我省主要的境外投资来源地,近年来投资额累计占比超过70%。
为加强招商工作的针对性,结合近几年来我省重点招商活动举办情况,2016年将重点做好以下招商活动。
(一)境内招商活动。
重点做好北京、长三角的综合招商活动和厦洽会招商活动。
北京综合招商活动计划于2016年6月份举办,主要针对旅游业、互联网产业、医疗健康产业、现代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和基础设施(PPP项目)开展招商。
长三角综合招商活动计划于2016年7月份举办,主要针对旅游业、医疗健康产业、会展业、医药产业、油气化工产业链、低碳制造业等开展招商。
厦门招商活动于2016年9月份借助厦洽会平台举办,主要针对热带高效农业、旅游业、低碳制造业、高新技术和文化体育产业等开展招商。
(二)境外招商活动。
重点做好香港、台湾地区的招商活动。香港、台湾地区招商活动拟于2016年4月份举办。其中香港招商活动主要针对旅游业、医疗健康产业、金融保险业、会展业、现代物流业等现代服务业开展招商;台湾招商活动主要针对旅游业、热带高效农业、医疗健康产业、低碳制造业开展招商。
三、活动形式
强化“效果在会前”的意识,各市县政府、园区要根据2016年招商工作安排,结合当地的产业发展特点,由市县政府、园区领导带队,主动与企业开展项目对接洽谈,落实签约项目;招商活动要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十二大产业,以产业招商座谈会为主要形式,由各相关厅局根据职责分工牵头组织。
四、抓紧制订招商工作计划
(一)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委、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和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2016年重点产业(基础设施、旅游产业、热带高效农业、互联网产业、金融保险业、医疗健康产业、会展业、现代物流业、油气产业、医药产业、低碳制造业、高新技术、教育、文化体育产业)和专题(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招商工作计划,于2015年11月2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并抄送省商务厅。
(二)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产业发展规划,认真策划2016年重点招商项目,制定2016年的招商引资目标(签约项目数、签约项目金额、签约项目开工率等)、推进项目尽快注册落地和开工建设的工作措施,于2015年11月2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并抄送省商务厅。
(三)省商务厅要根据各相关厅局的招商工作计划和各市县、园区的招商引资目标,制定《海南省2016年招商工作方案》,于2015年12月15日前报省政府审定后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联系人:杨毅;联系电话:65336029。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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