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府信访值班工作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沧政办发〔2015〕21号
颁布日期:2015-12-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府信访值班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维护好市政府门前及其周边的正常工作秩序,努力做到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理到市政府的各类信访事项。自今年6月份以来,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有关县(市、区)派员到市政府群众来访接待室值班,每月轮换一次。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已派员参加值班的运河、新华、孟村、南皮、盐山等县(区)高度重视、行动迅速、认真安排、落实有力,值班人员及时到岗到位,适应能力快、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个别县(市、区)在思想、行动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有的不能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到岗到位;有的随便安排一名同志顶岗了事,难以胜任工作要求;有的值班人员不固定,几天一换人,甚至一天一换;有的值班人员缺乏做好信访工作的基本常识和必需的业务素质,不会使用电脑,不能独立接待来访群众等等,影响了派出单位的声誉和市政府机关的形象。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提高重视程度。做好到市政府信访值班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任务,是根据当前的信访形势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有关领导研究确定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积极负责地对待此项工作。要进行“回头看”,认真查找值班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戒之、改之;要注重“把把关”,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能代表派出单位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的工作人员,到岗值班,确保工作高效运转。

二、要狠抓贯彻落实。各县(市、区)要把值班工作作为提高能力水平、增强业务本领、为民排忧解难的平台。一旦接到值班通知,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上级工作要求,立即做出安排。值班人员要责任心强,工作作风端正,能够独立完成信访接待任务,熟悉电脑操作。要按时到岗到位,要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随意换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

三、要全力支持配合。当前,已进入群众信访多发期,信访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信访形势严峻而复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大局意识,扎实做好各类到市政府上访事项的接待处置工作。要强化执行力,通知哪级领导到现场接劝,务必按要求落实,要敢担当,不回避;要快速行动,不能一催再催,造成上访人员情绪不稳,事态升级;要注重解决问题,不能应付差事,一接了之,发生重访。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确保每一件到市政府上访事项都能够劝得回、接得走、稳得住、化解好、不回流。市政府办公室将依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维护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办法》(沧办字[2013]22号文件)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到市政府上访事项处置工作的通知》(沧政办传〔2015〕61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通报追责力度,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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