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2012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2012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4-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2012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2012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南阳市2012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通知》(财金〔2012〕2号)、《河南省2012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豫财金〔2012〕8号)及上级有关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结合南阳实际,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保险品种
(一)中央财政补贴的保险品种
种植业:玉米、小麦、水稻、棉花、大豆、花生、油菜
养殖业:能繁母猪、奶牛
林业:公益林森林
(二)地方财政补贴的保险品种
种植业:烟叶
养殖业:肉鸡
中央财政补贴的保险品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方财政补贴的保险品种由各县市区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自主开展。
二、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及费率
(一)保险责任
1.种植业。玉米、小麦、水稻、棉花、大豆、花生、油菜的保险责任为保险合同中列明的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病虫草鼠害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烟叶的保险责任为雹灾、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暴雨、病毒病、黑茎病造成的绝收、改种。
2.养殖业。能繁母猪、奶牛的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致的保险个体直接死亡。
(1)重大病害包括:
能繁母猪: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
奶牛: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炭疽、伪狂犬病、副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出血性败血症、日本血吸虫病。
(2)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电、地震、冰雹、冻灾。
(3)意外事故包括:山体滑坡、泥石流、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肉鸡的保险责任为火灾、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暴雨、雪灾导致鸡舍倒塌造成的死亡,鸡新城疫、传染性法式囊炎、高致病性禽流感、低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支气管炎、鸡慢性呼吸道病、鸡大肠杆菌、传染性喉气管炎、马立克氏病、鸡白痢、鸡球虫病造成的死亡。3.林业。林木综合保险。在保险期限内,因火灾、暴雨、暴风、洪水、泥石流、冰雹、霜冻、暴雪、森林病虫害造成被保险林木死亡、流失、掩埋、主干折断或倒伏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保险金额及费率
种植业:玉米每亩保额251元,费率6%,每亩保费15元;小麦每亩保额311元,费率6%,每亩保费18元;水稻每亩保额278元,费率6%,每亩保费16元;棉花每亩保额302元,费率6%,每亩保费18元;大豆每亩保额98元,费率6%,每亩保费5元;花生每亩保额292元,费率6%,每亩保费17元;油菜每亩保额149元,费率6%,每亩保费8元;烟叶每亩保额500元,费率4.8%,每亩保费24元。
养殖业:能繁母猪每头保额1000元,费率6%,每头保费60元;奶牛每头保额5000元,费率4%,每头保费200元;肉鸡每只保额8元,费率3.75%,每只保费0.3元。
林业:公益林森林保险金额根据林木再植及管护至郁闭成林的成本确定,平均每亩500元,费率2‰,每亩保费1元。
三、财政补贴
(一)中央财政补贴品种保费分担比例
种植业:中央、省、市、县级财政,农户和龙头企业分别承担40%、25%、5%、10%和20%。其中邓州、唐河两省直管县为中央、省、县级财政农户和龙头企业分别承担40%、30%、10%和20%。
养殖业:中央、市、县级财政、养殖户分别承担50%、9%、21%和20%。其中邓州、唐河两省直管县。中央、县级财政,养殖户分别承担50%、30%和20%。
林业:保险标的为管理生长正常的公益林,保费由中央、省财政各承担50%。
(二)地方财政补贴品种保费分担比例
烟叶保费县级财政、烟草公司、农户分别承担50%、40%和10%,即县级财政补贴12元/亩,烟草公司承担9.6元/亩,农户承担2.4元/亩。
肉鸡保费县级财政、龙头企业、农户分别承担50%、20%和30%,即县级财政补贴0.15元/只,龙头企业承担0.06元/只,农户承担0.09元/只。
四、保险承保机构及经营方式
2012年,我市农业保险承保机构为人保财险南阳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险南阳中支公司、永安保险南阳中支公司。各县市区可根据承保机构的服务能力、网络建设、承保质量,选择其中一家作为本地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并报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保险承保机构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拓农业保险市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
五、保险业务操作
为有效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在农业保险的宣传发动、风险预测评估、专家鉴定、防灾防损、理赔发放等方面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业务,并督促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农业保险各项基础工作。
(一)规范出单。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参保人缴齐保费后出具保险凭证(见费出单),并据此申请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保费没有缴齐的农户不能申请财政保费补贴。各级保险经办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不收取农户保费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二)凭证到户。保险凭证必须到户,并载明投保品种的详细资料、保险责任、保险额度、各级财政提供的保费补贴、投保农户自缴的保费金额等信息,以及理赔流程、定损办法等。
(三)理赔到户。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要树立农业保险良好信誉,严格按照保险条款进行赔付,不得随意更改理赔标准。坚决杜绝拖赔、欠赔、无理拒赔,同时要简化理赔流程、减少兑付环节,可通过“一卡通”及时将理赔款项直接发放给参保人。
六、组织领导
根据我市农业保险工作实际,增加市林业局为南阳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见附件)。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制订工作方案,确保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级政府农业保险工作,制定农业保险补贴政策。要将应承担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结算工作,认真审核承保机构保费收取情况,客观评价农业保险绩效和预警风险。
(二)农业、发改部门负责提出行业新险种建议,提供参考费率和保险金额,对投保品种的生产成本、产量与价格进行监控,建立农业保险基础数据库;加强对农户的技术指导,防范农业发生大面积灾害,防灾防损。
(三)畜牧部门要在监管、疫情防控、承保前鉴定、无害化处理等方面支持配合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向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辖区内免疫、无害化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并在查勘定损时协助判断死亡原因,出具死亡鉴定报告。
(四)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公益林森林保险启动实施提供技术支持,与承保机构共同制定森林保险的有关制度、协议、技术规范和标准,参与林业保险灾后查勘定损,提供必要的专业鉴定作为理赔依据。
(五)烟草部门要加强对烟农的技术指导,提高服务水平,防范烟叶发生灾害。要参与烟叶保险灾后查勘定损,提供必要的专业鉴定作为理赔依据。
(六)气象、水利部门负责提供气象预测与分析等气象服务和水文服务。
(七)市农科院和相关专家协助保险公司查勘定损,提供必要的专业鉴定作为理赔参考依据。
(八)保险承办机构负责开发适合“三农”的保险产品,提供保险服务,制定保险合同,开展农业保险业务。要按季度向市财政局报送农业保险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并建立农业保险投保及灾情理赔报告制度。
附件:南阳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南阳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光杰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张生起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振市政府办党组成员、调研员
李洪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周天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胡云生市财政局局长
谢广平市农业局局长
王放市畜牧局局长
汪天喜市林业局局长
王振海市烟草局局长
卢明韬市财政局调研员
赵国交市政府烟办主任
魏鹏程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宋天庆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化忠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长胜市畜牧局副局长
李金栓市水利局副局长
冉中民市农科院副院长
赵丰飞市气象局副局长
牛书金南阳烟草公司副经理
吴文光人保财险南阳分公司总经理
邢新江中华联合财险南阳中支公司总经理
高武平永安保险南阳中支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胡云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卢明韬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农业保险工作。
延伸阅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