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濮政〔2015〕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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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7-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7月16日
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创新
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强力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日益完善,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已成为我市工业强市的主战场和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为推动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创新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
产业集聚区建设承载着新型工业化的发展,牵动着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关联着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推动着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深度融合。自省委、省政府作出规划建设产业集聚区重大战略决策以来,我市产业集聚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蓬勃发展,已经成为我市转型升级的突破口、招商引资的主平台、农民转移就业的主渠道、改革创新的示范区、经济新的增长极。当前,产业集聚区发展进入了更加注重提高质量、转型升级、创新驱动的新阶段。我们必须抢抓产业转移和产业变革的机遇,推动集聚区上规模上水平上层次、提高吸引力竞争力带动力,坚定不移地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实现濮阳科学发展、务实发展、赶超发展。
(二)基本原则
——规划引领。强化顶层设计,注重统筹对接,坚持高点定位,优化调整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
——集群培育。围绕主导产业,培育、引进龙头企业,优化产业链条,完善关联配套,彰显规模效应,培育特色鲜明的“百千”亿级优势产业集群。
——平台建设。注重完善功能,高水平构建公共服务平台体系,提升产业集聚区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承载力,为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创新发展提供支撑。
——节约集约。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提高产出效益,探索建立集约、绿色、环保、循环的新型产业发展模式,推动产业集聚区可持续发展。
——产城互动。坚持以产兴城、依城促产,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对接,推动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加快城镇化进程。
——创新驱动。坚持技术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升级改造能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坚持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激发产业集聚区发展活力,增强发展动力。
(三)主要目标
——集群优势显著增强。2020年,全市9个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4000亿元,占全市工业的比重超过60%,对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超过70%,产业结构和层次明显提升,形成12个超300亿元的产业集群,打造3个超千亿元产业。
——配套能力明显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生产、生活性服务设施更加完善。2020年,各产业集聚区建成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科技研发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商务会展中心、信息咨询中心等生产性服务平台,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建有公交、金融网点、餐饮、住宿、医疗、商业服务等生活性服务设施,满足职工基本生活需求。
——绿色发展成效显著。产业集聚区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和产出强度进一步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率、环境要素需求率达到规定标准。危险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建成开发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
——产城互动加速推进。2020年,全市9个产业集聚区从业人员总数达到20万人,累计新增8万人左右,成为当地优质就业岗位的主要来源。产城互动发展机制基本建立,全面形成产业集聚区与城镇建设互促共进的格局。
二、完善功能规划布局,促进产城互动发展
(一)优化空间功能布局
巩固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三规合一”成果,加强与生态环境、区域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实现“五规合一”。各产业集聚区发挥距离县城较近的优势,注重与中心城区规划的衔接,除合理配套的职工公寓、职工培训和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外,其余设施依托中心城区解决。根据集聚区发展阶段、产业特色和发展需要,统筹推进建成区、发展区、控制区功能布局调整,形成功能匹配、紧凑集约、有序开发的空间格局。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与主导产业相结合,在开发区、范县两个一星级产业集聚区中开展电子商务区中园试点,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提升产业发展层次。
(二)加快产城融合发展
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住房和教育牵动,完善社会保障、农民权益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将村庄迁并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到2020年全面完成搬迁和城市化改造,出台促进集聚区稳定就业人员进城落户的政策措施,降低外来人口落户门槛,推进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等服务全覆盖,形成产业集聚与人口集中良性互动、工业化与城镇化互促互进的态势。
三、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增强产业竞争优势
(一)明确主导产业定位
坚持“竞争力最强、成长性最好、关联性最高”的选择标准,结合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明确各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发展定位。濮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和电子信息产业;濮阳市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新能源及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濮东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能源装备制造和现代物流产业;濮阳县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电子电气、医疗设备及医用新材料产业;清丰县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家具制造和食品加工产业;南乐县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食品加工和生物基材料产业;范县产业集聚区濮王产业园重点发展化工产业,新区产业园重点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台前县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羽绒及服饰加工和机动车配件产业;濮阳市化工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石油化工产业。
(二)壮大主导产业集群
坚持做大增量与做优存量相结合,聚焦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产业链向中高端延伸,促进集聚区提质增效,壮大产业集群规模。着眼产业发展新趋势,绘制主导产业链图谱,着力发展一批成长性好、支撑作用大的产品,形成“乙烯—高分子聚乙烯—高分子材料”、“油气钻探—采掘—管输”等一批特色产业链。坚持引进与培育相结合,通过技术创新、战略重组等手段,做大做强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做优做精一批配套中小企业,着力发展一批创新型企业,提升产业辐射带动和产业链引领作用,形成产业集群的核心载体。
(三)提高开放招商成效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持续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坚持把开放招商作为“一举求多效”的关键举措,加强顶层设计和项目谋划,重点围绕金融业、现代服务业、信息产业、电子商务、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及大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思维,深度谋划,引进一批重大项目,打开新的发展空间。找准摸清化工、家具、食品等传统行业龙头企业集团化、体系化转移关键点和吸引点,积极推动跨区域“飞地经济”合作发展,注重承接产业链集群式转移,盯紧盯死,有针对性的吸引产业链、相关产品、品牌、配套企业集聚,发展壮大优势传统产业集群,加快培育新兴产业集群。对异地落户的招商项目,按照“异地共建、税收分成、共同受益”的原则,由“落户方”以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引进方”一定的补偿。通过建立利益分配机制,完善统计办法,明确管理服务主体,实现“引进方”、“落户方”和项目方共同协作、多方共赢。
四、健全服务平台体系,提升集群支撑能力
(一)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完善投融资平台、企业服务中心、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科技研发中心、人才服务中心等平台建设。2015年,建成投用濮阳县产品展示交易中心、清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台前县电商产业园、华龙区农信社融资中心等一批服务平台。开工建设南乐县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范县金融大厦、工业园区石油化工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开发区危废处理中心等项目。
(二)加快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机制、完善平台,引导创新资源集聚,建设创新型产业集聚区,打造区域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2015年,各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生产服务型、综合服务型物流园区,增强集成配送、仓储加工、展示交易、信息交流等综合服务功能。到2020年,各产业集聚区建成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壮大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大中型企业实现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全覆盖。建成5个以上电商物流服务平台,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大力推进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产业集聚区管理服务公共云平台,力争建成2个以上智慧园区。
五、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发展动力活力
(一)创新用地保障机制
合理保障产业集聚区用地需求,推动土地利用差别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对空闲和低效使用的土地要依法收回,投资和产出强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再单独供地。濮阳市、濮东、濮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投资强度不低于4500万元/公顷(300万元/亩)、产出强度不低于4000万元/公顷(267万元/亩);濮阳县、清丰县、范县产业集聚区投资强度不低于4000万元/公顷(267万元/亩)、产出强度不低于3500万元/公顷(234万元/亩);南乐县、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投资强度不低于3500万元/公顷(234万元/亩)、产出强度不低于3000万元/公顷(200万元/亩)。标准化厂房建设,容积率达到1.2以上,建筑密度不低于35%,层数达到3层以上,单独供地项目厂房参照标准化厂房建设。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须安装行吊、超高、超重等特殊设备,无法达到要求层数的,单体厂房檐高不低于8米,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二)创新绿色发展机制
严格资源节约和环境准入门槛,合理控制集聚区能源消费总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建立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的退出机制,鼓励环保节约型项目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开发区化工项目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到2017年,化工企业完成改造升级,关停并转重污染企业,部分企业实现搬迁。到2020年,开发区、范县、清丰县、南乐县等以化工、农副产品、食品加工为主导产业的集聚区,基本建成循环型产业园区。鼓励开发区、华龙区、工业园区、范县等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建设背压型热电联产机组,尽快实现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引导节能服务公司对集聚区用能单位和设施实施节能改造。
(三)创新投融资机制
综合运用信贷、股权债权、产业投资基金等融资工具,创新吸引社会资本方式,建立健全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的资金保障体系。充分利用PPP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有序引导社会资金在产业集聚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租赁公司、担保公司等融资平台。鼓励民间资本采取与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公司合资、合作或独资等形式,开发工业地产。
(四)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按照省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与乡镇行政区域管理套合,合理界定管理职能,强化协调配合联动,实行统一领导、以区为主、两套人马、分线负责的区镇管理套合体制。各产业集聚区要抓紧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等机制。
六、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
县(区)为产业集聚区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做好各项任务的分解和组织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产业集聚区结合本实施意见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按节点推进。
(二)完善推进机制
坚持观摩点评、重点项目周调度会议等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产业集聚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集聚区任务台账,明确时限,确定标准和节点目标,强化督导督查,严格问责,保证如期完成。
(三)强化考核评价
进一步完善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体系,突出集群培育、创新发展导向。按照产业集聚区考核晋级标准,积极开展“摘星晋级”活动,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产业集聚区竞相发展。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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