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十二五”烟叶生产工作的意见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十二五”烟叶生产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 文号:三政〔2011〕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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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10-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十二五”烟叶生产工作的意见
三政〔2011〕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市现代烟草农业发展步伐,推动烟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我市“十二五”烟叶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稳定规模、提升质量、突出特色、推进创新”的原则,以发展现代烟草农业为导向,以开发浓香型特色优质烟叶为重点,以技术创新为支撑,加快烟叶原料基地建设,推广烟叶标准化生产技术,全面加强烟叶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升烟叶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努力实现烟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市场为导向,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加大主产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稳步扩大烟叶种植规模,持续提高烟叶质量。到“十二五”末,全市烟叶种植面积稳定在30万亩左右,平均亩产达到150公斤以上,总收购量达到80万担;上等烟比例45%以上;烟叶产值8亿元以上;烟叶基地达到15个左右,基地化供货量达到90%以上;烟叶生产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烟叶总体质量接近或达到国际水平,成为全国名优卷烟品牌主配方原料。
三、工作重点
(一)稳步扩大烟叶种植面积,提高规模化种植水平。紧紧围绕年度烟叶种植面积计划和收购计划,制定具体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保持烟叶种植面积稳定。积极引导烟叶生产向生态环境佳、种植条件优、生产水平高、工业企业评价好的地区转移,进一步优化区域、农户和地块结构,实现烟田整体布局的优化。着重发展规模化种植,积极引导烟叶生产向种烟5000亩以上大乡(镇)、500亩以上大村和100亩以上连片区域集中。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重点扶持种植烟叶20—30亩的专业种植户,“十二五”末户均种烟规模达到15亩以上。积极进行新烟区开发,在适宜种烟的乡(镇)和村加大示范推广力度,努力发展新种烟户,实现烟叶种植规模有较大突破。
(二)优化资源配置,推进烟叶基地单元建设。按照现代烟草农业基地单元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争取工业企业深度介入,推进烟叶基地单元建设。
1.科学制定基地单元建设规划。对照基地单元建设标准,按照“客户统筹、区域统筹、结构统筹”的原则,加强与工业企业沟通协商,科学制定基地单元建设规划,积极争创国家级基地单元。
2.加强基地单元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烟田、烟水、烟路、烟炕、烟机、烟站、育苗工场和防灾减灾体系“八配套”的建设方向,重点突出密集烤房、烟草机械、育苗工场、水利设施项目的建设,在水源工程建设和土地整理上实现大的突破,不断提高基地单元的综合生产能力。
3.强化对基地单元的技术支持。按照卷烟品牌的质量要求和风格特色需求,与工业企业联合制定技术方案,加强技术指导,实现定向生产、定向收购、定向调拨。
4.完善基地单元管理机制。建立基地单元建设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科学制定评价办法和考核机制,完善工作标准,强化质量管理,实现烟叶生产全过程控制,真正把工业企业对烟叶原料的要求落实到基地生产的具体标准中。
5.创新生产组织形式。积极探索烟农综合服务合作社的组织方式、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即生产在户、服务在社,突出抓好育苗、机耕、植保、采分和烘烤五个专业队的建设与管理,努力创新生产组织形式,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推动传统烟叶生产方式转变。
6.坚持统一经营模式。不断完善八个统一机制,即统一开拓市场、统一安排计划、统一调配资源、统一质量管理、统一烟叶调运、统一工商交接、统一资金结算、统一货款回收,努力实现烟叶经营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基地烟叶市场信誉和竞争实力。
(三)规范种植技术,提升烟叶整体生产水平。进一步加强与郑州烟草院、河南农大、省烟草研究所等科研单位的合作,深入研究三门峡烤烟特色定位,系统开展烟叶风格特色种植区划,确定三门峡特色优质烟叶典型代表。加大特色优质烟示范力度,重点抓好“五项”优化技术的落实。
1.优化土壤环境。要建立完善的耕作制度,全面推行烟田“三三”轮作和实施土壤改良工程,以烟田绿肥掩青为主,大力推广应用秸秆覆盖技术和增施粗肥、饼肥、菌肥等措施。
2.优化品种布局。要加大适应性强的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力度,加快烟区品种储备和更新换代步伐,加强新品种配套栽培、烘烤技术研究,充分挖掘品种潜力,通过良种良法配套,实现烟叶生产高效发展。
3.优化施肥技术。要结合不同地力条件,合理确定单产目标,有针对性地调整施肥数量,优化施肥结构,改进施肥方式,全面推广应用单株定位、定量施肥的方法,进一步提高整体施肥水平。
4.优化播栽时期。要充分考虑气候条件、种植规模等因素的影响,科学确定烟叶移栽期。通过调整播种期,适当前移栽期,确保烟叶适时成熟,在9月底前采烤结束。
5.优化采烤技术。要科学应用烟叶成熟采收技术标准,准确掌握烟叶成熟度,全面推广上部6片叶一次成熟采收技术和密集烘烤优化技术,提高烟叶整体采烤水平,提升烟叶质量。
(四)严格推行烟叶质量管理,促进技术措施有效落实。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结合,借鉴与创新相结合,培训与导入相结合,改进与提高相结合”的基本思路,不断完善烟叶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激励机制,确立目标,明确职责,严格奖罚,通过对体系运行的阶段内审和年度评审,不断提高体系运行质量,保持体系有效运行的良好态势。把推行质量管理体系与实施现代管理融为一体,加强烟农生产业绩管理和生产绩效考核,增强广大烟农和员工的质量管理意识和目标意识,努力提高烟叶生产经营的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县(市、区)政府和烟草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事关全市特色农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烟叶生产的行政指挥、技术指导和便民服务三大体系建设,切实做到组织健全、体系完善、经费落实、服务到位,确保烟叶生产有序开展。
(二)落实投入政策,完善激励机制。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在认真落实市政府制定的“二六二”投入政策的基础上,有关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烟叶生产工作的意见》(三政办〔2009〕2号)精神,以上年度烟叶税收为基数,提取10%作为当年烟叶生产发展基金,实行专户管理、滚动发展。有关县(市、区)政府要认真研究烟叶税收返还乡(镇)的政策,调动基层发展烟叶生产的积极性,稳步扩大烟区种植面积。要把对种烟乡(镇)领导的奖励与烟区发展挂钩。要根据种植面积大小对种烟村的三大主干(支书、主任、烟叶专干)进行奖补,原则上,对于300亩以上种烟村,根据面积大小,奖补三大主干50—80元/人月,全年享受10个月,对种植规模大、种植成效显著的种烟村三大主干实施重奖。对乡(镇)领导和村干部的奖补以及驻村技术员工资、生活等费用从有关县(市、区)烟叶生产发展基金中列支。
(三)加大新烟区新烟农扶持力度,努力实现规模突破。有关县(市、区)政府和烟草部门要统筹安排扶持费用,加大对新发展烟农的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烟农的积极性。对于老烟区的当年新种烟农户,给予烟田肥料“套餐”半价扶持。对于新烟区(新乡镇、新村)的当年种烟农户,全部免费供应所需的烟苗、肥料、地膜和农药。新烟区的育苗工场和烘烤工场,在基础设施规划中优先保证,并享受有关建设补贴政策。
(四)完善指导体系,确保技术落实。有关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充实烟叶生产办公室力量,确保烟叶生产办公室人员不少于5人。烟草部门要在确保烟叶生产收购服务部有足够人员从事烟叶生产的前提下,明确一名懂技术、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烟叶生产收购服务部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烟叶生产。种烟乡(镇)也要进一步完善烟叶生产指导体系。对于新发展烟区,要聘用经验丰富的技术员驻村指导。
(五)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防范风险能力。要提高病虫害防治意识,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病虫害综合防治措施,努力提高综合防治效果。要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体系建设,提高增雨防雹作业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要积极探索烟田灾害补贴赔付机制,进一步降低种烟风险,维护烟农基本收益。
(六)严格绩效考核,确保目标实现。有关县(市、区)政府和烟草部门要实施目标管理,要制定具体的责任目标和考核激励政策,对科技示范工作突出或推广新技术成效显著的,以及全面完成年度生产目标任务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要推行烟叶生产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对烟叶生产人员的绩效管理,充分调动烟叶生产人员的积极性。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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